转发省普法办公室关于组织检查《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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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09 08:00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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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普法办公室关于组织检查《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

 

各县、区普法办公室,市直各单位:

现将省普法办公室《关于组织检查〈广东省法制宣传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粤普办[2008]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单位请接到通知后,认真制订这次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抓好落实,于5月至6月上旬按文件要求组织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于6月10日前上报市普法办公室。市普法办将于6月下旬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区和市直部分单位进行检查,查漏补缺,迎接省的检查。

联系人:翁文彬           联系电话:2210846

附:1、《关于组织检查〈广东省法制宣传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

2、检查评分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