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举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暨担任省定贫困村法律顾问律师专题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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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对担任省定贫困村法律顾问律师开展培训工作的要求,近日,潮州市司法局联合广东省律师协会、潮州市律师协会举办2018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暨省定贫困村(社区)法律顾问培训班。市司法局、各县区司法局相关领导以及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实习律师)约200人参加培训。
培训由广东省律师协会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委员会、广东杰海律师事务所黄庆勇律师主讲。黄律师围绕“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和林权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实务”的主题展开了详细解读,他还就法律顾问律师如何联系实际,进一步落实贫困村扶贫责任,做好相关法律服务工作,提高农村脱贫扶贫能力进行了法律层面的相关辅导。以上讲解对我市今后组织和引导法律顾问律师为省定贫困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以及为扶贫资金使用、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经济活动把好政策关、法律关将起到很好的指导性作用。
潮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小鹏同志对接下来我市如何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和落实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进一步做好贫困村扶贫工作提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深刻认识深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意义,正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问题为导向,做好整改工作,努力做到服务内容更有针对性,服务方式更便捷高效,服务管理和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强。二是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贫困村脱贫扶贫工作是2018年三大核心任务之一,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增强扶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驻村律师要充分利用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等平台,对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法治意识,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要坚持实事求是,做到真帮、真扶、真脱贫。驻村律师要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作用,更好地服务精准扶贫工作和人民群众的需要,做到专业服务到位,帮助人民群众在实现脱贫的同时,在法治方面也变得“富裕”,真正将乡村治理纳入法治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