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新任人民监督员开始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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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0 00:29
来源: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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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下午,5名由潮州市司法局随机抽选的人民监督员来到市检察院,对潮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佘某某涉嫌行贿罪拟撤销案件进行监督评议。这是我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后新任人民监督员首次进行案件监督评议,标志着我市司法体制改革又迈出重要一步。评议开始前,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刘泽鹏向人民监督员提出了依法履职、保守秘密、总结提高监督评议能力三点要求,参加此次评议的5名监督员均表示一定认真履职,严守保密纪律。

监督评议会上,案件承办人向人民监督员提供了案件相关材料,介绍了案件相关情况、拟处理意见及依据。人民监督员就案件内容向主办检察官询问。随后根据监督程序规则,在其他人员回避的情况下,人民监督员独立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情况、办案程序、是否同意检察机关拟处理意见及案件的社会反映等充分发表意见,并进行表决,形成最终书面意见。

会后,人民监督员表示,参与监督评议是一项神圣的工作,也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今后一定加强专业学习,认真履行职责,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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