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具体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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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9 00:01
来源: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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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更好地服务于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自身建设,市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具体工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要坚持将司法行政事务公开作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安排落实。主要负责人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依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确保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

二是健全公开制度。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要在职责范围内,合法、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做到常态更新。贯彻执行市司法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对应当予以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办公室根据职责分工拟定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经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签发。

三是丰富公开载体。要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宽公开范围和渠道,及时在“潮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潮州市司法局网站”发布、更新我局的机构职能、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部门文件、法律法规等政务信息,实行政府信息共享,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阅,接受社会监督。要充分利用“一报两台”,加强对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宣传,同时,要认真做好互动栏目回复办理工作,对公众投诉咨询的问题,及时受理、处理和反馈,确保投诉咨询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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