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平台,湘桥区实现学校法律顾问全覆盖
( )
“预防侵害的基本方法是什么?同学们记住以下做法:义正辞严,当场制止;处于险境,紧急求援;虚张声势,巧妙周旋;主动避开,脱离危险;诉诸法律,报告公安;心明眼亮.记牢特点;堂堂正正,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消除隐患。”日前,为提高学生良好法制观念、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南春路小学学校法律顾问吴律师运用生动鲜活的案例和幽默风趣的语言,通过理论联系案例的方式为学生同学们上了一堂以“争做爱法、守法、护法小公民”为主题的法制知识讲座,向同学们介绍了如何自我保护,学会在困难险境中自救的基本方法。
这只是湘桥区开展“一学校一法律顾问”工作的一个缩影。2015年,湘桥区司法局积极配合区教育部门,以覆盖全区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平台,积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深化和有效延伸“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动员律师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聘请驻湘桥区村(社区)的49名顾问律师为村(社区)所在地学校法律顾问,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力促“平安校园”建设,谱就了“依法治教”的新篇章。如今,湘桥区学校的校长们已经习惯“有事找律师”,而不再像以前那样“事事找领导”。学生的法律意识得到有效增强,纷纷表示将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文明学生。
法律顾问走进校园,通过开展法律咨询、举办法制讲座、健全规章制度、参与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方式,依法保护广大师生合法权益,同时也促进了学校工作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给校长们在心理上松了绑。律师们还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如帮助学生成立“法学社”、组织小学生辩论赛等活动,让学生在学中问、问中学,改变了以往学校单向灌输的法制教育模式。正是由于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聘请学校法律顾问成为落实依法治教的重要举措。湘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一学校一法律顾问”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创建省教育强区”工作的硬指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与相关部门领导研究部署,大力推进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湘桥区司法局协助区教育局层层部署,在认真总结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区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强化时间节点,保证工作落实。
一是深入宣传动员。2015年12月中旬,湘桥区司法局组织各镇街司法所及相关律师所召开一学校一法律顾问”动员会议,动员全区律师积极投身到这项公益工作中去,把全区司法干部和律师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方案上来,认真做好法律顾问与各中小学校的工作对接。
二是落实经费补贴。湘桥区教育局、律师所、学校多方协商,确定了学校法律顾问公益性经济补贴标准:学生人数300人以下(含300人)的学校每年补贴法律顾问1000元,301人至1500人的补贴2000元,1501人至3000人的补贴3000元;3001人以上的补贴4000元。
三是开展服务工作。湘桥区司法局积极协助区教育局制定《湘桥区中小学法律顾问合同》,明确规定学校与法律顾问的权利和义务,组织律师事务所与学校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同时制定法律顾问公示牌和律师台签的,落实公示牌上墙和律师台签摆放工作。至2015年12月底,全区17家律师所的49名律师被聘为湘桥区114家中小学校的法律顾问,湘桥区实现了“一学校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学校法律顾问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提高学校、师生的法律意识,有效提高了教育机构依法管理水平。“一学校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3个多月来,律师为学校提供法律咨询20件,举办法制讲座和法制培训8次。
四是加强教育培训。湘桥区司法局局还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学校法律顾问工作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开展法律顾问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明确了具体的服务内容,提高了服务学校、服务师生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