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学习贯彻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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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12 23:49
来源: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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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司法局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3月2日下午召开的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要认真贯彻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市委书记李水华同志在市委常委扩大会上强调的近期要抓好的六方面工作,按照市委关于全面加强党建促进基层建设工作的意见,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准确把握和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敢于担当、务实创新,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积极参与平安创建工作,增强群众安全感。发挥基层司法所在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基础性作用。将特殊人群管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纳入村(社区)管理范围,提高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对刑释人员的教育管理,减少和预防重新犯罪。

二是推进矛盾化解,维护社会稳定。完善规范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办法,建立健全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特别防护期重点排查工作机制以及镇(街道)每周、县(区)每半月排查统计和分析上报矛盾纠纷工作制度。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进一步落实矛盾纠纷动态排查和分级调处工作制度,提高准确预警和有效调处能力。

三是推进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群众性普法教育,提高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和法治能力,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进一步加强镇(街道)、村(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指导规范镇(街道)、村(社区)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室等阵地和设施建设。定期组织法治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促进基层干部群众在自我管理和服务中增强法治意识。

四是推进法律服务,创新工作机制。建设县(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在县(区)、镇(街道)设置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村(社区)设置公共法律服务站,有效整合法制宣传、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服务,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全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围绕群众多样化需求,坚持立足实际、量力而行,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建设,切实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村(居)委会民主决策、依法办事,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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