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 福建省南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91350503MA347A5G49 | 张淑兰 | 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云庄村新村3号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承包潮州龙光阳光禧园项目工程后将部分劳务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自然人彭继淮、郑东海,彭继淮拖欠等5名工人工资,合计人民币94152元;郑东海拖欠5名工人的工资,合计人民币95775元;拖欠另外4名工人的工资,合计人民币143655元;拖欠上述反映人共计14名工人工资,合计人民币333582元。 | 2024年1月22日立案调查,于3月11日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该公司未按规定落实改正,于3月26日向总包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总包单位限期清偿工资再追偿,目前该案件在诉讼期,后续按程序移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