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潮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要求,工程担保公司在我市开展工资保证金业务应该符合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
工程担保公司在我市开展工资保证金业务,我市不强制要求工程担保公司必须在我市开设银行账户预存“应急赔付保证金”,工程担保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自愿办理预存。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768-2129133。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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