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及有关规定,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2023年第四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向社会予以公布。
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营业执照或统一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单位地址 | 登记注册类型 | 主要违法事实 | 查处与整改主要情况 |
1 | (个体工商户)名称:李成龙 | 92445103MA55R3PM58 | 李成龙 | 潮州市潮安区金石镇龙下村金石大道南侧 | 个体工商户 | 2022年11月至2023年10月期间招用2名童工。 | 于2023年11月23日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招用童工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5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