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四季度潮州市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

2023-12-22 12:21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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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及有关规定,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2023年第四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向社会予以公布。

                             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情况汇总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或统一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单位地址

登记注册类型

主要违法事实

查处与整改主要情况

1

(个体工商户)名称:李成龙

92445103MA55R3PM58

李成龙

潮州市潮安区金石镇龙下村金石大道南侧

个体工商户

2022年11月至2023年10月期间招用2名童工。

于2023年11月23日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招用童工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5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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