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2024-11-26 16:45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字体:

点击链接阅读政策原文

  一、出台《细则》的目的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建设工程领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规范全市建设领域的工人工资支付行为,建立解决拖欠建设领域工人工资长效机制,着力构建合法规范、公正合理的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制定《细则》的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广东省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等有关规定。

  三、《细则》的主要内容

  《细则》共二十条,结合我市情况对制定目的、上位法依据、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等定义概念及适用范围进行了规定,明确规定了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开户银行、工会等单位在工资专用账户管理中的工人工资支付的具体责任和操作规程;明确了违反实施细则行为的处置、信用惩戒和社会公布。

  第一条规定了《细则》的出台目的及制定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规定了《细则》的适用范围;

  第三条规定了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的定义;

  第四条规定了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工程建设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的范围;

  第五条规定了各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第六条规定了工程建设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责任;

  第七条规定了建设单位实施工资专户管理的责任;

  第八条、第九条规定了施工企业实施工资专户管理具体操作规程;

  第十条规定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清偿责任;

  第十一条规定了施工总承包企业设立维权告示牌及内容;

  第十二条规定了工资专户注销的程序;

  第十三条规定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违反《细则》行为的处置;

  第十四条规定了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对违反《细则》行为的处置;

  第十五条规定了违反细则行为的联合惩戒处置;

  第十六条规定了工资专户开户银行的责任;

  第十七条规定了工资专户不得因支付工人工资之外原因被查封、冻结和划拨;

  第十八条规定了工会在工资专户管理中的责任;

  第十九条规定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违反《细则》的处理依据;

  第二十条规定了本《细则》的实施时间。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