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实施广东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2014-2017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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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实施广东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2014-2017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团委、人民银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部署精神,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青团广东省委《关于实施广东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2014-2017年)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182号)转发给你们,并制定了我市创业引领计划(2014-2017年)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请按照《广东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2014-2017年)实施方案》中各项工作措施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力争完成省下达我市的目标任务,引领更多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 附件:潮州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2014-2017年)年度目标任务表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潮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潮 州 市 教 育 局 潮州市科学技术局 潮 州 市 财 政 局 中国人民银行潮州市中心支行 潮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共青团潮州市委 2014年11月28日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潮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潮州市教育局 潮州市科学技术局 潮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潮州市中心支行 潮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共青团潮州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