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覆盖 降负担 提待遇 我市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社保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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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市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各险种参保人数稳步增长,各项社保待遇也不断提高,较好地实现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目标。
今年来,我市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至3月底,全市参加职工养老、职工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达到45.48万人(其中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41.09万人)、32.01万人、31.82万人、31.56万人和30.47万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数分别达到91.29万人和232.99万人,全民参保计划得到进一步落实。
与此同时,继去年第四季度降低生育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后,从今年3月1日起,又将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比例由2%降为1%(其中单位0.8%,个人0.2%),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我市还积极提高医疗保险保障水平,今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统一按2015年B档标准执行(相当于A档支付比例全面提高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不含大病保险)由原20万元分别提高为A档24万元、B档30万元;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不含大病保险)由原23万元提高为35万元。此外,实施新一轮大病保险工作,在不增加参保人缴费负担的前提下,适当提高部分待遇标准,其中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赔付比例由50%至60%提高到55%至70%;年度累计赔付限额由10万元提高到30万元;职工大病保险年度累计赔付限额由38万元提高到60万元。今年第一季度,大病保险共为4100人次的参保者减轻大额医疗负担24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