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选2022年“广东乡村休闲体验季”活动消费券发放支付平台的公告

2022-10-19 17:1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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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广东乡村休闲体验季”活动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要求,为做好我市消费券发放相关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选消费券发放支付平台(支付机构、银行卡清算机构或银行业机构)。具体如下:

  一、入选平台工作任务

  (一)按照2022年“广东乡村休闲体验季”消费券发放活动相关工作部署及统一要求,分期、顺畅、高效、安全组织12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的发券工作,对个人消费者2022年10-12月到我市范围内乡村休闲旅游、购买农特产品及相关服务支出,按住宿、餐饮、农产品采购及园区门票等四大类别予以补贴,进一步激活“近郊游、乡村游、周边游”消费市场。

  (二)加大活动期间配套投入和宣传力度。能够利用平台自有渠道积极配合开展活动宣传,扩大消费券政策影响,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平台企业能够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统计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平台企业能够提供较为详尽的消费券发放统计数据,包括消费券发放张数、金额、抢券用户数、核销用户数、核销笔数、核销金额、核销率、平台及商户企业配套优惠金额、拉动比、消费券核销退款金额以及参与核销商家数量、规模类型等后台相关数据,能够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提供支付平台交易数据及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四)提高运营服务保障水平。平台企业应制定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具备稳定得力的本地专业团队和成熟的投诉处理机制,能够及时、妥善处理消费券发放、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客户投诉和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消费券发放平稳有序,客户投诉妥善处理,有效防范舆情发生。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若发生或发现外挂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违法事件或迹象,平台应采取有效针对措施,及时向市农业农村部门报告,将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个人相关线索移交属地公安机关,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二、入选平台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或《支付业务许可证》;银行业机构应持有银行业监管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及业务准入的批准文件,银行业机构分支行申请成为发放机构的,还需提供本单位一级机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二)能按照要求提交真实、完整的核销数据记录及分析报告。

  (三)拥有保障资金安全、防范资金套取、保障系统交易顺畅、保障数据真实完整等措施,及时反馈发放、核销信息,积极配合资金审计、绩效评价,主动接受监督。

  (四)拥有商户企业线上报名审核系统。

  支付平台不得强制商户企业和消费者领用核销消费券过程中新开任何银行账户(含二三类账户)。

  三、入选平台确认原则

  (一)优选资质齐全的发放平台。

  (二)优选安全性好、服务质量好、工作配合度高的发放平台。

  (三)优选流量好、协调配套各种资源好的发放平台。

  四、入选平台确认流程

  发放平台的确认过程由潮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

  (一)有意愿承担消费券投放任务的平台企业向潮州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并附送相关资料。

  (二)根据收集的资料,按照入选平台应具备的条件由潮州市农业农村局进行筛选,提出入选平台建议名单。

  (三)入选平台建议名单报局领导审定后,确定拟入选平台名单,并通过潮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四)拟入选平台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通过潮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向社会公告确定入选平台名单。签订委托发放合作协议并开展相关消费券投放工作。

  五、其他要求

  请符合要求并有意愿参与我市“广东乡村休闲体验季”消费券投放的平台企业于10月21日17:00时前向潮州市农业农村局(新洋路330号民主大厦703室)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文件(需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

  3.相关资质证书;

  4.发放平台简介;

  5.前期承担的消费券发放工作任务;

  6.可以提供的自有宣传渠道和拟投入的资源情况;

  7.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以纸质方式提供,一式两份。

  地址:潮州市新洋路330号民主大厦703室

  联系人:袁同志

  联系电话:0768-2204148

  邮箱:czfzjhk@163.com



  潮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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