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有关规定,经县级兽医主管部门审核,市级兽医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现确认新增官方兽医资格25人(详见附件1),取消14人(详见附件2)。
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月8日—14日
联系方式:2206579 邮箱:cz2206579@126.com
潮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