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乡振组〔2022〕3号
各县(区)党委、政府(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上级驻潮各单位:
《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潮州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2年6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