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性社会组织2024年度工作报告情况的通报

2025-08-20 16:16
来源: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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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局对依法登记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实施了2024年度工作报告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未参加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27家,其中一年未参加的17家,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参加的10家。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将对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潮州市民政局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