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民政局关于购买潮爱出发·护苗有我服务项目意向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留守及困境儿童救助保障和关爱服务质量,加强留守及困境儿童救助保障,健全服务功能,增强服务能力,潮州市民政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潮爱出发·护苗有我”项目服务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度潮州市民政局潮爱出发·护苗有我服务项目。
二、服务地域
潮州市。
三、项目要求
(一)预算金额:8万元
(二)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合同为准)
(三)服务对象:潮州市境内的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其他有需要的未成年人。
四、服务内容
开展政策宣传工作,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其他有需要的未成年人提供关爱服务,包括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儿童安全教育、女童保护、爱国教育、传统文化教育等方面的专业服务;举办儿童督导员培训,提升基层队伍服务能力。
五、项目承接机构资质要求
(一)潮州市市级依法登记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机构,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之日起至递交资料截止时间中任意一天。
六、递交项目申报书和相关资料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28日(3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地点:潮州市民政局儿童事务科(六楼)。
(三)递交资料:机构简介(500字以内)、项目实施方案、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主体资格证明(如法人登记证书等)副本复印件、信用记录截图(盖有机构公章)。
七、承接机构选定
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组织评审选定并公示。
八、咨询电话
陈妍 0768-2269710
请有意向且符合服务资质条件的单位或组织报名参加。
潮州市民政局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