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民政局关于购买提升留守及困境儿童救助保障和关爱服务质量项目意向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升留守及困境儿童救助保障和关爱服务质量,为农村留守及困境儿童服务对象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儿童安全教育、安全隐患排查、法律援助、教育矫正等专业性关爱服务,加强留守及困境儿童救助保障,健全服务功能,增强服务能力,潮州市民政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提升留守及困境儿童救助保障和关爱服务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潮州市民政局提升留守及困境儿童救助保障和关爱服务质量项目。
二、服务地域
潮州市。
三、项目要求
(一)预算金额:20万元
(二)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合同为准)
(三)服务对象:潮州市境内的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其他有需要的未成年人。
四、服务内容
开展潮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其他有需要的未成年人提供关爱服务,包括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儿童安全教育、安全隐患排查、法律援助、教育矫正、防校园霸凌、防溺水等方面的专业服务。
五、项目承接机构资质要求
(一)潮州市市级依法登记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机构,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之日起至递交资料截止时间中任意一天。
六、递交项目申报书和相关资料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6日(3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地点:潮州市民政局儿童事务科(六楼)。
(三)递交资料:机构简介(500字以内)、项目实施方案、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主体资格证明(如法人登记证书等)副本复印件、信用记录截图(盖有机构公章)。
七、承接机构选定
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组织评审选定并公示。
八、咨询电话
陈妍 0768-2269710
请有意向且符合服务资质条件的单位或组织报名参加。
潮州市民政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