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加强社会救助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2023-12-19 09: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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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参照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采购模式对潮州市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加强社会救助项目进行竞价采购,欢迎各合格的竞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潮州市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加强社会救助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75000.00

  三、采购数量:1项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协调设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的指导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我局拟通过竞价模式选取一家服务公司提供加强社会救助管理服务。

  (二)服务内容

  1.主要负责实施社会救助综合信息管理工作;

  2.组织开展社会救助数据动态监管,经济状况查询与核对,低收入人口监测;

  3.开展社会救助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等。

  (三)项目服务要求

  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由成交供应商派出人员提供驻点服务,人员需求数量3名,实行专人专管社会救助业务服务。

  具体购买服务需求如下:

  1.岗位名称

  社会救助管理辅助专员。

  2.日常服务

  (1)主要负责实施社会救助综合信息管理工作;

  (2)组织开展社会救助数据动态监管,经济状况查询与核对,低收入人口监测;

  (3)开展社会救助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等;

  (4)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3.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本市户籍,无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适应岗位需求的心理素质;能遵守规章制度,坚守岗位,吃苦耐劳。

  (3)管理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条例,严格遵守局里的管理规定。

  (4)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及良好的独立工作能力。

  4.工作地点

  潮州市民政局

  5.工作时间

  按相关法规及潮州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享受相关节假日待遇。

  6.福利待遇

  按照潮州市相关薪酬制度执行,缴纳社会保险。

  有关费用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7.5万元,此费用包括外包服务人员的人员工资福利14.8万元(不在报价范围内)及管理费用2.7万元。响应供应商应在管理费用2.7万元上限的基础下进行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

  (一)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法人,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2月21日17时00分前凭下列资料和报价文件(附件1)(下列资料及报价文件应编制一式三份)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密封送到潮州市枫春路249号(潮州市民政局六楼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科)。供应商对报价响应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供应商,则上述1、2、3项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若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竞价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本机构简介、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纳税证明、缴纳社保记录证明;

  6.参加竞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7.人力资源服务相关许可或备案证明材料;

  8.承接工作方案。

  七、采购结果确认。报价时间截止后,我局在14个工作日内根据成交信息确认采购结果。成交信息包括技术服务响应情况、成交供应商、成交价格等内容。

  确认采购结果后,我局向成交供应商出具成交通知书、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出具采购结果通知书。

  八、合同订立。按照竞价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技术服务参数、价格、数量、服务期等事项,在5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纸质合同(附件2)。

  九、服务期。12个月,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十、验收标准。我局采取日常检查抽查与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十一、资金支付。

  按下列程序付款:

  (1)人员费用实行每月结算一次,月底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所有委派人员名单和工作时间记录表,经双方核对无误后,于次月发票到达10日内按实付还成交供应商。

  (2)每月付给成交供应商的管理服务费于次月发票到达10日内付清。

  十二、竞价规则。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十三、联系事项。

  发起人:潮州市民政局

  地址:潮州市枫春路249号潮州市民政局六楼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科

  联系人:郭毅 彭尔佳         

  联系电话:0768-2272851

  邮  编:521000


  附件:

  1:报价文件格式.doc

  2:合同文本格式.doc





  潮州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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