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2022年度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2023-06-26 16:0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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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广东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潮州市2022年度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1〕308号)和《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2〕162号),2022年中央彩票公益金安排我市70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617万元

  1、中央财政通过《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1〕308号)下达我市488万元,我市根据市财政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潮财社[2021]146号),分解下达预算资金至湘桥区308万元,潮安区180万元。

  其中湘桥区30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太平街道、意溪镇、西新街道居家社区综合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太平街道、西新街道、意溪镇、磷溪镇、铁铺镇用于购买养老服务,改扩建养老服务设施等。建成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应具备全托(含短期托养)、日托、上门服务等功能,可根据辖区老年人多元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提供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助餐配餐、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托养照料、居家照料、助餐配餐、医养结合等服务功能类型),并能为周边社区养老服务站等提供工作指导和服务辐射。潮安区用于东凤镇、沙溪镇开展镇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使用项目符合公益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截止当前,湘桥区2022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资金308万元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均合规合法,按照绩效指标逐步推进资金使用,所有项目均在建设中。

  潮安区资金180万已支出90万元,结余90万元。其中东凤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工程已接近完工,东凤镇敬老院提升改造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正在走结算程序,已向财政请款,资金未支付,待款项下达后支出;沙溪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工程已完工,90万元已支付。

  2、2022年《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2〕162号)文共下达我市129万元,我市财政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潮财社[2022]57号)文分解下达养老资金129万元至湘桥区,该区将对湘桥区域内258户特殊困难老人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标准为5000元/户。资金使用项目符合公益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该项目当前仍在执行中。

  (二)残疾人福利项目68万元

  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用于开展潮州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试点项目,主要对潮州市枫溪区辖区内有精神需求的对象开展日间托养、康复训练、职业培训、社交技能训练、心理疏导、事前预防、危机介入、实时支援、个案跟进等专业服务,不断满足精神障碍患者多层次、多样化社区康复服务需求,提高精神障碍患者生活自理能力、促进其社会适应能力、恢复其职业能力等。(这个项目目前进行中)

  (三)孤儿助学项目18万元

  主要用于潮安区(14万)、湘桥区(3万)、枫溪区(1万)3个区域年满18周岁散居孤儿读书期间补助费用,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拨付及时,专款专用,孤儿助学金基本能够覆盖3个区域散居孤儿就学的学费及部分生活费支出,能够有效减轻其就学经济压力,为帮助完成学业、顺利成长提供科了可靠保障。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100%。

  二、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1〕318号),2022年省级彩票公益金安排我市32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一)“大儿童保障”体系建设工程180万元

  1.“大儿童保障”体系建设工程180万元其中用于潮州市儿童福利院项目建设120万元。该项目 2022年计划投资额为12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为120万元,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检测鉴定,市儿童福利院建筑物结构安全性及抗震性能的检测鉴定结论安全性等级评为Dsu级,原址已无加固的意义,经报市主管部门潮州市民政局研究决定,不再按原计划对原址(潮州市南春路288号)的儿童生活楼、档案室和医疗室进行修缮。该项资金将用于临时安置点(潮州市湘桥区银槐北路中段)的修缮及购置设备设施等相关费用。主要用于支付房屋安全鉴定费用、临时安置点修缮及设施设备的购置等,截止2023年5月31日实际支出46.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38.4%,有效资助市儿童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的配套等。

  该项目实施进度按工作计划进行,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加强了设备设施建设,配备的相关设施设备达到预期效果,改善机构内孤弃儿童的养治康教条件,使临时安置点养育、医疗、特教、康复条件和设备设施条件有效改善,促进其健康成长。

  2.“大儿童保障”体系建设工程180万元其中用于潮安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工程60万元。该项目推动潮安区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档案整治问题整改,信息化试点取得成效。目前该项目资金未支出。

  (二)“孤儿医疗康复”项目6万元

  2022年该项目计划投资额为6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为6万元,用于市儿童福利院0-18周岁和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的诊疗费用、康复费用、特殊药品费用、辅具器具配置费用、体检费用、住院服务费用等,截止2023年5月31日实际支出5.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88.3%,有效充实了市儿童福利院孤残儿童保障了孤儿的医疗和康复服务力量。

  该项目实施后,使市儿童福利院残疾孤儿救治和康复水平逐步提高,保障了孤儿的医疗和康复需求,不断提高孤儿身体健康状况,稳步提升其生活自理能力,坚定了不断朝着恢复健康方向努力的自信。

  (三)“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项目136万元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1〕318号)精神,共下达136万元,资金用于聘请督导人员,建立督导团队,组建服务网络,对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和社工持续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实地督导工作,为社工提供实务指导、能力提升、政策解读等服务;各地组织督导人员及全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社工开展年度岗前、专业、政策等培训工作,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社工专业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形成专业的、本土的社会工作服务及发展模式。项目资金基本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做到了专款专用,“双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项目资金到位率100%,我市“双百工程”工作能有效推进,自评100分。

  三、市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一)使用管理情况

  我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分配使用坚持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按照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考虑区域发展、人口数量、建设规模等因素,确定项目补助标准,重点用于老年福利事业、儿童福利事业、残疾人事业及其他社会公益事业。根据上级有关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的规定,2022年我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下达2197.9万元,支出1757.3万元,资金使用率80%。

  (二)绩效完成情况

  1.高龄老人生活津贴项目,下达290万元,支出29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用于各县区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经费补助。

  2.“银龄安康行动”项目,下达300万元,支出30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统一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帮助老年人增加保障渠道,提升抵御风险能力,减低家庭经济负担,提高生活质量。

  3.特困供养机构管理项目,下达51.03万元,支出51.03万元,资金使用率100%。按各县区疫情期间特困供养机构服务对象人数进行精准补贴,疫情防控一次性运营补贴共支付19个特困供养机构。

  4.提高五保供养标准项目,下达202.45万元,支出202.45万元,资金使用率100%。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将供养金逐月按时足额发放,特困供养对象生活水平得到提升,基本生活保障进一步完善。

  5.智慧养老运营项目,下达5.27万元,支出5.27万元,资金使用率100%。用于服务和尽快推进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将物联网和远程智能安防监控技术应用到独居老年人居家安全中。

  6.为老服务场所设施设备配套、维护项目,下达5万元,支出5万元,资金使用率100%。有效改善学校的教学、为老服务的环境,满足老同志求学需求。

  7.其他养老服务项目,下达13.88万元,支出11.88万元,资金使用率86%。用于开展养老护理技能培训服务和开办助老为老的公益讲座,加快我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护理从业人员职业技能。

  8.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项目,下达9.28万元,支出9.28万元,资金使用率100%。对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运营补贴资金,共涉及5个民营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

  9.社工补助项目,下达194.5万元,支出119.94万元,资金使用率62%。全市47个社工站、186个社工点,实现全市社工站(点)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

  10.社工人才队伍建设项目,下达56.65万元,支出56.65万元,资金使用率100%。开展社工培训活动,提高“双百工程”社工专业能力,推动当地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11.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项目,下达10万元,支出0,资金使用率0。

  12.留守儿童贫困青少年福彩爱心育苗班项目,下达12万元,支出6.93万元,资金使用率58%。帮助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少年儿童、生活困难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促进艺术教育资源的均衡发展,为困难少年儿童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服务。

  13.儿童福利机构儿童康复和护理项目,下达60万元,支出6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充实从事孤残儿童儿童日常生活照料和护理力量,并协助专业人员进行养育、康复、教育、保健等服务的工作,进一步提高孤残儿童护理服务水平,满足孤残孤儿童在生活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需求。

  14.儿童福利机构社工服务项目,下达20万元,支出2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保障了孤残儿童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矫正孤残儿童生活和心理缺陷,进一步加强孤残儿童的生活、康复和特殊教育,为入学、就业、融入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15.其他儿童服务项目,下达10万元,支出1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针对未成年人开展“潮爱出发˙护苗有我”宣传活动、拍摄儿童保护法宣传片;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开展“用爱呵护成长 用心守护未来”品牌活动;针对儿童主任和儿童督导员开设了有关法律、政策和实务的系统课程等,促进全市儿童福利保护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16.城乡社区服务项目,下达46万元,支出34万元,资金使用率74%。改扩建村(居)民议事厅、“一站式”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示范创建项目,进一步保障村民知情权和民主议事的权利,有效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推进依法治村水平。

  17.海葬、树葬经费项目,下达25万元,支出19.86万元,资金使用率79%。用于先人骨灰海葬树葬活动,推进节地生态,倡导文明殡葬,营造殡葬改革良好氛围。

  18.救助机构管理项目,下达7.38万元,支出7.38万元,资金使用率100%。为救助人员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满足站内照料服务要求;用于未成年人文化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治、个案辅导等服务的开展,确保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用于未成年人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提高了未成年人救助管理工作水平。

  19.春节慰问重点优抚对象补助资金,下达53万元,支出53万元,资金使用率100%。春节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提高优抚对象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20.提留优抚医疗补助资金项目,下达86.5万元,支出86.5万元,资金使用率100%。帮助解决县区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有效解决优抚对象医疗困难问题。

  21.春节慰问残疾人项目,下达15万元,支出14.4万元,资金使用率96%。春节慰问我市残疾人集中的单位及部分贫困残疾人家庭,让残疾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提升残疾人幸福感。

  22.全国助残日项目,下达16万元,支出14.24万元,资金使用率89%。全国助残日期间慰问残疾人及开展活动,提升残疾人幸福感,提升社会对残疾人的关注度。

  23.临时救助项目,下达3.3万元,支出2.9万元,资金使用率88%。用于困难残疾人的临时困难救助,解决残疾人临时困难。

  24.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经费项目,下达16.45万元,支出15.29万元,资金使用率93%。在全市开展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

  25.康复工作经费项目,下达20万元,支出12.15万元,资金使用率61%。用于市,县区康复组织、协调及管理。

  26.残疾人居家无障碍改造项目,下达9.25万元,支出9.25万元,资金使用率100%。用于各县区残疾人居家无障碍改造补助。

  27.残疾人社区康园中心配套资金项目,下达50万元,支出5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用于全市已建康园中心运行经费补助。

  28.市级康复配套项目,下达108万元,支出38万元,资金使用率35%。开展智力障碍、孤独症儿童、听障、脑性瘫痪儿童康复训练和康复技术人员培训。

  29.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下达251.94万元,支出251.94万元,资金使用率100%。用于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实施到位,大大缓解了残疾人的生活压力,提高了残疾人的生活质量,保障了残疾人生活和享受护理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大局起到积极的作用,使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30.市级福彩公益金安排县区自主使用额度,下达250万元,支出0,资金使用率0。

  市级彩票公益金各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基本上都能按照要求完成,暂未完成的,也正在抓紧做资金分配的方案。下一步,我局将加大资金监管力度,使各个项目执行率达到预期效果,使用和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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