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2021-01-22 15:4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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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社会组织:

  根据《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潮州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潮府办函〔2018〕121号)和《潮州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将于近期开展市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的确定

  根据有关要求,从市级社会组织名录库中按照5%的比例,随机抽取了潮州市爱心福利会等19家社会组织开展检查(名单附后)。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相关社会组织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内部治理、业务活动等情况。

  三、检查时间和工作步骤

  (一)检查时间:2020年8月- 10月,具体时间由检查组与社会组织联系确定。

  (二)工作步骤:

  1.书面自查。检查组开展检查时,应把检查的内容和要求通知被检查社会组织,在现场检查前收集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表。

  2.听取汇报。检查组到社会组织注册地址听取社会组织检查汇报(参加人员:检查组,社会组织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理/董事长、监事长或监事、会员代表或从业人员代表等),并视情况单独听取监事长或监事、会员代表或从业人员代表对社会组织的意见。

  3.查阅档案。现场查阅社会组织档案,检查档案资料是否齐全;检查社会组织是否建立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4.现场察看。现场察看法人登记证、收费许可证、公开承诺、岗位制度等是否悬挂(或摆放)在住所醒目位置;在社会组织住所或社会组织网站检查信息公开情况。

  四、检查对象需准备材料

  (一)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章程原件;分支机构相关资料;

  (二)工作总结;

  (三)社会组织机构设置及负责人职责分工情况说明;

  (四)各项规章制度;

  (五)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或相关会议记录;

  (六)其他与检查有关的资料。

  五、其他事项

  (一)被抽查社会组织应当积极配合检查,认真如实准备好相关资料。如拒不接受或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抽查过程如有需要,请相关业务主管单位配合。

  (三)抽查工作完成后将通过潮州市社会组织信息网公布抽查结果。


                          

潮州市民政局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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