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员潮州市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2020-01-27 16:3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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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动员我市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倡导我市各级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发挥自身优势、动员社会力量、汇聚人民群众爱心,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支持,协助党和政府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并做好后续相关工作,为我市乃至全国各地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

    二、捐赠方式

    (一)捐赠物资

    请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直接与广东省红十字会或潮州市红十字会联系,将需要的疫情防控物资统一寄到中国红十字会广州备灾救灾中心(收件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1743号,联系人:罗力强 13729884662  黄沛龙13609731072)。

    广东省红十字会联系人:关爱贤13889907698  李燕13929563770  易志国13560008121

    潮州市红十字会联系人:杨佩生13502503752  丁海安13539398066  办公电话 0768-2279500

    疫情防控的物资包括:正压防护头套、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披肩面罩、面型呼吸防护器、眼罩、防护面屏、医用防护口罩(N95拱形、N99)、普通外科口罩、连体防护衣、一次性防护服(BSL-3实验室使用)、加长丁腈手套、带袖长袍、乳胶手套、洗手衣、ESD靴套、一次性鞋套、护士鞋(38-42码)、高筒鞋靴、快速手消毒液等。

    现阶段暂不募集和转送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下一步根据需求再适时调整。

    (二)捐赠资金

    捐赠方式:银行转账

    接收单位:潮州慈善总会(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证书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51005154101800)

    户名:潮州慈善总会

    开户行:潮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城支行

    银行账号:80020000013913417  (人民币)

    捐款联系人:苏淑芸

    联系电话:0768-2688102,传真:0768-2280931

    注意事项:捐款时请注明“防控新冠肺炎”。因银行划帐时没有地址记录,请爱心人士划帐捐款后务必复印汇款回执,并在复印件上附写捐款人姓名、地址、邮编、联系人及电话后,传真到潮州慈善总会,以便邮寄捐赠发票。

    三、有关要求

    各慈善组织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募捐,并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依法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各县、区民政部门要引导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下,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在疫情应对响应终止之前,原则上不派工作人员、不发动组织志愿者进入湖北省和其他疫情严重地区;要做好捐赠款物数据的统计和汇总工作,并及时回应社会对捐赠工作的关切;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指导有关组织按照募捐方案使用捐赠款物,保障社会爱心切实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其他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参考上述要求进行。  



潮州市民政局              潮州市红十字会



潮州慈善总会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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