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潮州市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社会组织目录(第二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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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上级驻潮单位,各市级社会组织:
根据中共潮州市委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实施方案》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的指导意见》(粤民民〔2012〕135号)精神,根据社会组织自愿申请,经市民政局审核,媒体公示等程序,现将潮州市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社会组织目录(第二批)印发给你们,作为选择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资质依据。
附件:潮州市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社会组织目录(第二批)
潮州市民政局
2015年12月24日
附件:
潮州市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社会组织目录
(第二批)
社会团体类(12家):
潮州市社会组织总会
潮州市电子商务与软件信息行业协会
潮州市茶叶行业协会
潮州市汽车行业协会
潮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
潮州市家用电器行业协会
潮州市陶瓷原料行业协会
潮州市电子机电行业协会
潮州市旅游行业协会
潮州市民生志愿者协会
潮州集德福利会
潮州市华龙曲艺联谊会协会
民办非企业单位类(5家):
潮州淡浮收藏院
潮州市乐天德社会工作服务发展中心
潮州市恒爱社会工作服务发展中心
潮州市天羽功夫茶文化交流中心
潮州市荣锐白蚁防治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