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先人骨灰海葬、花(树)葬活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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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广骨灰节地葬法,树立文明节俭办丧新风,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和资源节约,建立社会优美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我市将组织开展先人骨灰海葬、花(树)葬活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内容
(一)骨灰海葬:2015年12月17日上午9时在市殡仪馆举行仪式后,统一乘坐专用车到饶平县柘林镇码头乘船前往七星礁海域开展先人骨灰海葬(市殡管所地址:安黄公路磷溪镇路段)。
(二)骨灰花(树)葬:2015年12月18日上午10时在市永安陵园举行。(地址:磷溪镇英山村水库旁)。
二、活动服务范围
凡属潮州市户籍居民可自愿报名参加先人骨灰节地葬法活动。
三、参加本次活动的先人骨灰,不收取任何费用,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四、报名方式
参加先人骨灰海葬、花(树)葬活动的潮州市本地户籍居民,可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先人骨灰寄存证或遗体火化证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前往各县(区)民政局、市殡管所、市永安陵园报名办理登记手续,并由潮州市民政局颁发纪念证书。报名时间自2015年11月 18日起至2015年12月14日止。
五、活动要求
(一)参与海葬活动的亲属可亲自参加骨灰撒海仪式,每个家庭登船参与仪式不超过3人,也可委托市殡管所代办,但必须签订委托书,并按安排依序进行骨灰撒海活动。
(二)参与骨灰海葬、花(树)葬活动的亲属,应预先报名登记。
(三)参与活动的亲属不得携带香烛纸钱和燃放烟花爆竹等危险品,并做好活动期间的安全和环境卫生工作。
(四)参与活动的亲属,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用餐自行安排。
(五)参与骨灰海葬、花(树)葬活动的亲属,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各仪式地点;逾期不作为参与本次活动对象。
报名登记电话:
饶平县民政局 7805151 潮安区民政局 5815610
湘桥区民政局 2256262 枫溪区民政局 6899594
市 殡 管 所 6701347 市永安陵园 6703240
咨询监督电话:潮州市民政局 2269710
潮州市民政局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