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先人骨灰海葬、花(树)葬活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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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广骨灰节地葬法,树立文明节俭办丧新风,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和资源节约,建立社会优美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我市将组织开展先人骨灰海葬、花(树)葬活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内容
(一)骨灰海葬:
(二)骨灰花(树)葬:
二、活动服务范围
凡属潮州市户籍居民可自愿报名参加先人骨灰节地葬法活动。
三、报名方式
参加先人骨灰海葬、花(树)葬活动的潮州市本地户籍居民,可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先人骨灰寄存证或遗体火化证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前往各县(区)民政局、市殡管所、市永安陵园报名办理登记手续。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并由潮州市民政局颁发纪念证书。报名时间自2013年 11月 21日起至
四、活动要求
(一)参与海葬活动的亲属可亲自参加骨灰撒海仪式,每个家庭登船参与仪式不超过3人,也可委托市殡管所代办,但必须签订委托书,并按安排依序进行骨灰撒海活动。
(二)参与骨灰海葬、花(树)葬活动的亲属,应预先报名登记。
(三)参与活动的亲属不得携带香烛纸钱和燃放烟花爆竹等危险品,并做好环境卫生。
(四)参与活动的亲属,要服从活动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确保活动期间的安全。
报名登记电话:
饶平县民政局 7805151 潮安区民政局 5815610
湘桥区民政局 2256262 枫溪区民政局 6899594
市 殡 管 所 6701347 市永安陵园 6703240
咨询监督电话:潮州市民政局 2269710
潮 州 市 民 政 局
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