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民政局关于潮州市2023年度“双百工程”社工、督导能力提升培训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2023-08-10 17:0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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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提升“双百工程”社工站及社工人员的服务水平,强化业务督导,加强专业培训,我局参照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采购模式对潮州市2023年度“双百工程”社工、督导能力提升培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欢迎各合格公司参加本项目的竞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潮州市2023年度“双百工程”社工、督导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0000.00

  三、采购数量:1项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全面提升“双百工程”社工站及社工人员的服务水平,按照《关于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的通知》(粤民发〔2020〕142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督导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21〕417号)、《“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业务工作指引(第一版)》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我局拟通过竞价模式选取一家服务公司为社工、督导提供能力提升培训服务。

  (二)服务内容

  1.组织开展4场不同形式的培训活动,包括本地现场培训3场、外市交流学习1次,具体如下表:

培训形式

培训主题

培训人数

参训人员

拟定培训

时间

本地现场培训

短视频和新闻稿

约100人

督导、社工站副站长或优秀社工

8-9月份

(1日)

本地现场培训

个案、社区营造专题培训

约100人

督导、社工站副站长或优秀社工

8-9月份

(2日1夜)

外市交流学习

“双百工程”社工站点间的互学互鉴,相互学习各站点的优秀服务工作经验

约12人

局分管领导和科室相关人员、督导

交流学习

(2日1夜)

本地现场培训

“社群讲师团-学习型讲师培育计划”

培育至少21名讲师

全市全体“双百”社工

8月-11月

(分批开展)

  2.负责培训期间的管理服务,包括现场筹备、学员签到、秩序引导、安全管理、交通食宿、应急处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三)项目服务要求

  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社工、督导提供能力提升培训服务的组织策划。

  具体购买服务需求如下:

  1.需求确认:与本单位负责人多方进行沟通,确定培训需求和目标。

  2.方案制定: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和培训目标,制定培训服务方案。

  3.师资招募:根据培训课程设置,招募具有专业技能和实战经验的培训师资。

  4.课程实施:根据培训方案,对课程进行全程跟踪管理,保证培训过程的有效性、专业性和顺畅性。

  5.组织保障:做好培训项目的统筹安排、现场服务和后期保障工作。

  (四)有关费用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0万元,此费用包括响应供应商应在费用20万元上限的基础下进行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注: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包含人工、设备、材料(含辅材)、交通、住宿餐饮、管理、税费及利润等所有服务费用。)

  五、供应商资格:

  (一)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法人,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8月14日17时00分前凭下列资料和报价文件(附件1)(下列资料及报价文件应编制一式三份)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密封送到潮州市枫春路249号(潮州市民政局社工慈善科)。供应商对报价响应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供应商,则上述1、2、3项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若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竞价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本机构简介、上一年度纳税证明或缴纳社保记录证明;

  6.参加竞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7.人力资源服务相关许可或备案证明材料;

  8.承接工作方案。

  七、采购结果确认。报价时间截止后,我局在一个月内根据成交信息确认采购结果。成交信息包括技术服务响应情况、成交供应商、成交价格等内容。

  确认采购结果后,我局向成交供应商出具成交通知书、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出具采购结果通知书。

  八、合同订立。按照竞价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技术服务参数、价格、数量、服务期等事项,在5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纸质合同(附件2)。

  九、服务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止。

  十、验收标准。我局将审查项目有关服务指标是否达到了合同的要求,对项目的成果做出评价,并得出项目的验收报告。

  十一、资金支付。

  资金支付方式为签订合同后,支付30%作为项目启动资金,完成验收后支付70%。在收到成交单位开具的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费用。

  十二、竞价规则。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十三、联系事项。

  发起人:潮州市民政局

  地址:潮州市枫春路249号潮州市民政局社工慈善科

  联系人:林擎               

  联系电话:0768-2279358         

  邮  编:521000

  

  附件:

  1.报价文件格式.doc

  2.合同文本格式.doc

 

  潮州市民政局 

2023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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