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实施指导 注重创建提升——我市3家社会组织确认为省级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单位
近日,省社会组织党委印发《省社会组织党委关于确认第二批全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单位的通知》(粤社党委【2023】12号)文件,市青年商会党支部、潮安区庵埠镇春晖敬老爱心协会党支部、湘桥区凤城中英文学校党支部等3家社会组织党组织被确认为第二批全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单位。为把示范点创建单位打造成为全市社会组织可看可学的示范样板、成为潮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宣传展示平台,市社会组织党委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要加强实施指导。各县(区)社会组织党委要高度重视,把示范点创建工作当作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党委委员直接联系指导创建单位制度,定期联系对接,加强工作指导,把示范点创建单位打造成为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可看可学的示范样板,成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宣传展示平台,成为深受社会和群众广泛赞誉的党建工作亮点工程,成为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是要迅速制定方案。各县区社会组织党委和各创建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按照全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创建要求,对照领导班子强,头雁作用突出;组织建设强,引领作用突出;党员队伍强,模范作用突出;引领发展强,社会影响突出;基础保障强,亮点特色突出的“五强五突出”标准要求,查找存在的差距,明确努力方向,结合各创建单位突出的亮点或特色,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线路图,确保创建工作有序进行。 三是要注重创建提升。各县(区)社会组织党委要常态化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的示范及创建工作,潮安区要发挥已经选树为省级党建工作示范点(潮安志志愿者联合会党支部)的作用,要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引导所辖党组织开展观摩学习。一方面,要对示范点单位动态进行跟踪,并根据动态情况进行调整,确保示范点真正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不断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另一方面,第一批还在创建阶段的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单位,要加强指导,对照“五强五突出”,查找差距,提高创建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