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到河源市开展社会救助对象主动发现、 精准救助专项行动交叉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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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副局长吴为民到河源市紫金县低保户家中检查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对象主动发现、精准救助专项行动交叉检查的通知》(粤民电〔2017〕34号)部署安排,5月3日至5日,我市到河源市开展社会救助对象主动发现、精准救助专项行动交叉检查。
此次检查分为座谈会和实地检查,座谈会主要听取河源市社会救助对象主动发现、精准救助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介绍,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同时随机抽查2个县(区),每个县(区)各抽查1个乡镇(街道),检查的内容为:
(一)开展社会救助对象主动发现、精准救助专项行动情况,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其他困难对象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情况。
(二)市、县两级出台社会救助配套政策情况,尤其是医疗救助取消起付线、提高年度封顶线以及扩大医疗救助范围等政策台规、合理情况。
(三)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政策规范执行情况。
(四)近两年(2016年-2017年)各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和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低保金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按时足额发放情况。
(五)加强基层工作力量情况。市、县两级社会救助工作经费落实情况,县级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专职工作人员配备情况,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工作开展情况。
(六)社会救助监督管理情况。健全监督管理机制、落实公示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情况。
(七)社会救助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情况。出台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文件情况。市、县两级民政部门与同级扶贫部门定期会商、交流工作、比对数据等情况。
(八)存在问题整改情况。2016年以来,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或新闻媒体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