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创森杯”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2020-04-28 09:0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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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深入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推动“大地植绿”和“心中播绿”,努力建设生态宜居城市,争当绿色发展引领者。由潮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潮州市林业局主办的潮州市“创森杯”摄影大赛作品征集即日开始。力求从不同季节、不同区域、多角度拍摄反映我市森林城市建设成效,展示城乡绿化、林业生态建设、森林生态文化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果。

    一、主办单位

    潮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潮州市林业局

    二、征稿主题

    作品应是展示我市城区绿化、镇村绿化、森林风光、森林保护、森林防火、生态廊道(绿色长廊)、水系绿化、湿地公园、山区造林、生物保护、森林生态、生态旅游、林产加工、茶叶产业、花卉产业、野生动植物及古树名木保护等自然景观或人文活动等,反映全市绿色生态建设成就、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各项进程和成果。参赛作品应紧扣人与自然、森林与城市、生态与生活,重点反映我市自“创森”以来在生态建设、生态产业、生态文化等创建活动成果,体现林城同建、和谐共生、森林富民,义务植树、湿地日、爱鸟周等生态文化,捕捉创森过程中的每一个精彩瞬间,充分展示创森历程、创森成果,彰显广大民众乐享森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征稿时间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

    四、征稿对象

    广大摄影爱好者

    五、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内容必须健康、积极向上,鼓励风格独特、个性鲜明、富有创新感的作品。

    2.参赛作品必须是在潮州市境内拍摄的原创作品,单幅、组照皆可,(组照每组4-8张按1幅计)。内容要紧扣潮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主题。

    3.所有来稿作品只限彩色,相机、航拍作品均可。

    4.参赛作品须在照片(含组照)图片名称中,需按顺序注明作者真实姓名、作品标题、拍摄地点、联系电话,电子文件每幅大小不小于5MB,jpg格式。

    5.参赛作品的肖像权、名誉权、署名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举办单位不负任何连带责任。参赛作品如发现剽窃、侵权或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大赛主办方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赛权,收回已获得的奖励和荣誉,并在相关媒体予以通报。

    6.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所有获奖、入选作品,主办单位用于“创森”展览、出版、公益社会宣传的,不再另付稿酬。

    六、大赛奖项

    “创森杯”摄影大赛评选入选作品100幅。

    设:一等奖2幅:奖金3000元/幅+获奖证书

        二等奖4幅:奖金1500元/幅+获奖证书。

        三等奖8幅:奖金800元/幅+获奖证书。

        优秀奖86幅:奖金200元/幅+获奖证书。

    七、投稿方式

    所有参赛作品,须以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投稿,投稿时请注明潮州市“创森杯”摄影大赛投稿字样,作品电子文件命名顺序:姓名+标题+拍摄地点+联系电话。

    八、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选小组,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活动,作品评选结果在潮州市“创森”成果图片展开幕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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