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2025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工作方案

2025-02-18 15:5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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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义务植树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按照省、市关于乡村绿化的工作部署,深入实施全民爱绿植绿护绿行动,特制定我市2025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和《中共潮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的意见》精神,紧紧围绕推动潮州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把全民义务植树工作与推进“百千万工程”、绿美潮州生态建设、乡村绿化等重要任务结合起来,扎实推进本地区、本部门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走深走实,科学、节俭、务实地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为培育全民爱绿植绿护绿兴绿的生态文明新风尚,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潮州样版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全民参与。充分发挥各级党政机关引导作用,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履行植树义务,充分调动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公益组织的积极性,带动和号召全社会共同参与义务植树活动,推动形成全民爱绿植绿护绿的强大合力。

  (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积极谋划尽责形式多样、公众参与度高的公众开放类义务植树活动,主动公布可供群众尽责的场所,积极推行“我为家乡种棵树”“有喜事来种树”等主题鲜明、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义务植树活动,推动形成全社会参与爱绿植绿护绿的生动局面。

  (三)突出重点,提升成效。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我市2025年乡村绿化工作部署,将乡村作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重点区域,带动干部群众到“四旁”“五边”区域开展植树活动,并做好苗木、技术服务和后勤保障,进一步提升乡村绿化工作成效。

  三、集中开展2025年“义务植树月”活动

  (一)集中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将3月份定为“义务植树月”,并集中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在“3·12”植树节前后,组织市县镇村四级林长在乡村开展义务植树。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多方联动、联建共建,凝聚党群团组织、高校、企业家、乡贤、当地群众等多方合力,组织开展义务植树主题活动。

  (二)强化义务植树主题宣传。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重点结合3·12 植树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义务植树主题宣传,统筹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将植树与潮州优秀传统文化、民风民俗结合起来,讲好义务植树故事,努力营造“义务植树月”浓厚氛围。

  (三)谋划发动认捐认养活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结合乡村绿化等重点工作,积极谋划认捐认养项目,鼓励校友、企业家、社会乡贤参与“回赠母校一棵树”“回报家乡一片林”等活动,鼓励公众对古树名木、公园大树等进行冠名或者非冠名认养。

  四、广泛开展各类义务植树活动

  (一)开展“绿美潮州 党员带头”义务植树活动。各级党组织广泛发动广大党员建设“先锋林”,发挥党员干部带头表率作用。(市委组织部牵头)

  (二)开展绿美潮州“同心植树”活动。结合第二十三届国际潮团联谊年会等重要活动,引领各民主党派、宗教、侨联、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留学人员联谊会等广大统一战线成员,建设“同心林”、“侨心林”、“团结林”,形成最广大的社会合力参与绿美潮州生态建设。(市委统战部牵头)

  (三)开展“绿色校园”创建工作。进一步推进校园绿化工作,组织乡村中小学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组织有条件的学校结合教学、科研和学生劳动实习等建设特色绿化基地。(市教育局牵头)

  (四)开展绿美潮州“美丽庭院”活动。围绕“同植幸福树、共建绿美家”,种植“巾帼林”、“家庭林”、“亲子林”;绿化美化庭院,开展“美丽庭院”建设活动。(市妇联牵头)

  (五)开展绿美潮州“青年先行”活动。组织青少年开展爱绿植绿护绿实践活动,开展“绿美潮州 青年先行”等活动,组织种植主题林,引导广大青少年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团市委牵头)

  (六)开展绿美潮州“万企同种树”活动。发挥工商联的统筹作用,调动各商会协会的协调作用,组织各类企业建设冠名“企业林”。引导企业加强厂区绿化美化、提高厂区绿化覆盖率,打造“绿美企业”,营造爱绿植绿护绿的企业文化。(市工商联牵头)

  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多样化组织开展其他主题的系列植树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协调指导作用,确保行动任务落地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细化落实举措,形成全市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全民爱绿植绿护绿的工作格局。

  (二)提升服务水平。各单位、各义务植树基地要提升组织能力,为植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植树现场需安排技术指导人员、志愿者,设置路线引导牌、宣传展板等,并提供水源、铁锹、水桶、医药箱、技术指南等必要的人员、工具和设备,确保植树活动文明、安全、有序。

  (三)科学统计评价。公众开放类和定向组织类义务植树单场活动参与人数应不少于30人,需在活动结束后2天内,按照“谁组织、谁填报”原则,由组织单位按要求填写《潮州市2025年全民义务植树统计表》报送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向有关单位收集义务植树数据,并及时在全国全民义务植树网络平台填报。


  附表:潮州市2025年全民义务植树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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