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林业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8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按照《中共潮州市委 潮州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工作方案》(潮发〔2016〕12号)要求,结合林业工作实际,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认真履职尽责,坚持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根据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通知》(潮府法治办〔2018〕8号)要求,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我局围绕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这一主题,加强林业法制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加强生态建设、强化生态治理,促进了林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2018年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按照省要求,今年全市计划完成森林碳汇造林1.12万亩,新增绿化美化乡村76个,森林抚育任务14.65万亩。目前碳汇造林1.12万亩已全面完成;乡村绿化美化示范点已完成68个,占年任务的89.5%。森林抚育完成14.12万亩,占年任务的96.4%。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一是推进“创森”重点工程落实。积极协调水务、交通、城综、住建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生态重点工程,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推进青山绿地工程和城乡绿化升级改造。做好宣传科普工作。联合潮州广播电视台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专题公益宣传广播。开展植物科普,认识市树凤凰木。推进《中国森林城市》纪录片拍摄工作和“同创森林城市,共建绿色家园”竞赛活动。
二是实行生态补偿制度。规范补偿资金发放程序,加强生态林综合管护工作,真正做到对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发放情况的及时监督和管理。我市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共135.18万亩,2018年省级下达损失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3142.93万元(不包括各级管护经费921.94万元),已发放3142.93万元,占应发资金100%。
三是生态修复工作加快实施。目前,全市已落实生态茶园改造资金515.068万元,改造完成茶园面积15822亩,占总任务的100%。加快推进全市桉树林改造,鼓励业主自行改造,符合造林补贴要求的,当地林业部门按程序申请造林补贴。桉树林改造完成改造2.05万亩,占年任务的100%。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行政许可法》、《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扎实开展林业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全市“十统一”等有关工作要求,及时对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录入。今年以来,我局规范办件程序,简化办事手续,增加透明度,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行政审批工作任务。共受理网上行政许可申请4件,办结4件,办结率100%,并及时在政府网站部门子网站及时公开办理情况。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进一步完善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效能考评制》、《失职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等各项制度共28项,并编印成小册子。为确保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顺利实施。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公开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等制度。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岗位去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为依法行政提供重要保障。同时,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先送达市法制部门前置审查,并按规定报备。2018年度,我局没有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案件等。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情况。
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会议制度,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全体干部学法制度,加强林业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林业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切实规范林业行政决策行为,确立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为严格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林业执法力度,我局做到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推进依法治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严格依法管理林地,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加强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处理林业行政案件和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继续保持严打态势,积极开展“2018红线行动”、“绿剑2018”和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等联合及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全市林业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护森林和生态安全。今年以来,共受理和查处林业行政案件33宗,处理34人,罚款30.49万元。
2.按照处罚程序规定,实施合法行政处罚。我局执法机关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依法行使职权,立案手续齐全,依法调查、取证,按照规定扣押财物或处理被扣财物,依法行政处罚告知和听证告知程序,严格办理行政案件的审批制度和罚缴分离制度,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适当的基本要求。案件证据材料收集齐全,询问笔录中身份体现及出示证件也正确,法律文书填写比较规范,对处罚文书所盖的印章也正确。在案件受理过程中对不属于森林公安机关自己管辖的案件,也能及时移送并将回执及时附卷。没有发生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情形。
3.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我局对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严格清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按照法制局的要求,组织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网上考试。目前,市林业局机关(包括市森林公安分局、韩江派出所)现有行政人员30人已经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林业行政权力置于阳光之下,接受监察部门、群众对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今年,我局接到市人大建议会办件1个,为第20号林伟周代表提交的《关于加快茶产业发展,促进山区经济发展的建议》;接到市政协提案会办件2个,为第14号《关于在我市公园的植物挂上科属标识,让其成为科普知识窗口的建议》和第57号《关于完善红山森林公园绿道建设,逐步向市民开放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把好“三关”、提高“三率”,主动加强与相关主办单位联系沟通,对建议的具体内容进行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认真提出办理意见,并及时将会办报送主办单位。
为确保全市林业系统政务公开真实、及时、安全、有效,我局成立了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林业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事务,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负责林业局子站建设内容保障和动态更新。在办公大厅设立政务公开栏,政风行风工作专栏,主要公示局机关行政职能、职责范围、执收执罚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和标准,并在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办事指南。实行工作人员身份公示制,在办公地显眼处设立全局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岗,对局机关工作人员照片、姓名、职务进行公布,在各科室门口设立科室人员去向牌,做到每日人员去向清楚,便于群众监督。实行首问责任制,对到我局办事的人员做到热情接待,对咨询的问题耐心解答,不卡不压。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认真处理来信来访事项。接到每一宗信访或举报件时,都严格按照信访工作程序办理,在登记信访件的基本情况后,由相关科室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批,承办人将信访件按规定办结后及时答复信访人。今年我局没有信访案件发生。此外,我们还积极加强山林纠纷调处工作,实行干部包案责任制,对特别的案件领导亲临现场协调解决,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维护了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我局一贯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始终把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自学与专业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一是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全省林业依法行政培训班,提升法制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加强林业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组织人员参加专业技术继续教育、任职等各类培训班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林业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1.全面落实责任制。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计划、按步骤有序开展。结合本行业实际,按照每个科室的工作职能,局主要领导与各科室(分局)负责人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书》,使行政执法主体得到了落实。同时确定局长是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依法行政负总责;各副局长对分管科室的依法行政工作负主要责任;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依法行政工作负直接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精心组织,开展“平安林区”创建。根据《广东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林区”创建活动的意见》(粤林函〔2018〕539号)精神,从2018年到 2022年底为我省“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巩固提升阶段。为切实提升林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全力打造“安全、有序、法治、和谐”的潮州林业,我局正在讨论研究,准备下发进一步加强我市“平安林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二、存在问题
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一是部分执法人员对于法律法规的掌握不够深透;二是林业法制工作机构不健全,潮州市林业局没有设置法制科,法制工作归并在局办公室,行政执法工作需要森林公安协助办理。针对存在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培训教育,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林业行政执法上新台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法治建设机制。提高行 政效率,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及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便民高效、制约有效的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二)积极做好执法资格培训考试、规范性文件清理、法制信息报送等方面的工作。
(三)积极开展林业普法教育,提高公众的林业法律意识。结合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大项主题活动,宣传林业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公民的爱林护林意识,抓好以领导干部为龙头的重点对象法制教育,不断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潮州市林业局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