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潮州发布2025年第1号林长令
日前,潮州市委书记、市第一林长何晓军,潮州市市长、市林长刘胜签发了2025年第1号林长令——《关于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的令》,强调全市上下要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加快推进绿美潮州生态建设,高标准实施国土绿化行动,在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潮州实践中实现新突破、展现新作为。
林长令提出,要合理安排国土绿化用地
提前谋划国土绿化项目,以宜林荒山荒地荒滩和受损山体、退化林地等为主开展绿化。结合“百千万工程”、深入推进乡村绿化三年行动、花园城市建设等,采取拆违建绿、留白增绿等方式,增加城市绿地。鼓励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利用废弃闲置土地增加村庄绿地。
林长令指出,要科学选择国土绿化树种
审慎使用外来树种,江河两岸、湖库周边要优先选用抗逆性强、根系发达、固土能力强、防护性能好的树种。海岸带要优先选用耐盐碱、耐水湿、抗风能力强的深根性树种。水土流失严重地区要优先选用根系发达、固土保水能力强的防护树种。水热条件好、土层深厚地区要优先选用生长快、产量高、抗病虫害的优良珍贵用材树种。
林长令要求,要规范开展国土绿化设计施工
国土绿化项目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对作业设计的用地、用水、技术措施等进行合理性评价,并监督实施。加强国土绿化施工管理,充分保护原生植被、野生动物栖息地、珍稀植物等,禁止毁坏表土、全垦整地等,避免造成水土流失或土地退化。
林长令提出,要激活兴绿惠民发展动力
依托森林、湿地、河流等自然资源禀赋,充分利用古树名木、红色文化等特色资源,打造更多特色景观林、小微湿地、植物园等景观节点,持续推进建设郊野公园、山地公园、古树公园,积极打造美丽庭院。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为抓手,做强绿色富民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新业态,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林长令强调,要科学统筹推进城乡绿化美化
提升绿色通道品质,加大干线公路、铁路沿线和重要交通节点的绿化美化力度,建设绿美公路。加大城乡公园绿地建设力度,形成布局合理的公园体系。提升城乡绿地生态功能,有效发挥绿地服务居民休闲游憩、体育健身、防灾避险等综合功能。鼓励农村“四旁”、“五边”种植乡土珍贵树种或果树,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林长令要求,要巩固提升国土绿化质量和成效
建立完善绿化后期养护管护制度和投入机制,支持具有林地经营权的农民、专业大户、农民林业合作社、林业企业等进行先造林后补助,积极推动集体林适度规模经营。加大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力度,增强松材线虫病等有害生物灾害防控能力。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和森林防火基础能力建设。强化林地用途管制,严厉查处乱砍滥伐、非法开垦、非法侵占林地和公园绿地等违法行为。
自深入推进绿美潮州生态建设以来,潮州已完成林分优化提升13.69万亩、森林抚育提升6.05万亩、新造林抚育8.48万亩。
2025年,潮州将完成低质低效林改造4.8万亩、新造林抚育6.6万亩,种植优良乡土阔叶树种、珍贵树种或经济树种275万株,高标准提升相对连片面积1000至3000亩(不含)以上森林斑块8个、5000亩以上森林斑块2个,建设森林城镇、森林乡村、绿美古树乡村和红色乡村共9个,抢救复壮古树10株。
接下来,潮州将继续把绿美生态建设与“百千万工程”紧密结合,因地制宜抓好绿美潮州生态建设“六大行动”,用实际行动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为群众打造“看得见”“摸得着”“抓得住”的宜居宜游新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