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启动,全市4家“森林法官”工作室正式设立

(11月28日,潮州市林长办、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潮州市林业局在广东潮安凤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潮安区万峰林场联合举行“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启动暨“森林法官”工作室授牌仪式。)

2023-11-29 17:4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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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8日,潮州市林长办、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潮州市林业局在广东潮安凤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潮安区万峰林场联合举行“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启动暨“森林法官”工作室授牌仪式。市林业局二级调研员张由亮同志主持启动仪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宋伟莉同志为启动仪式致辞,副市长、市副林长周茹茵同志出席启动仪式并作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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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启动仪式上,副市长、市副林长周茹茵,市法院院长宋伟莉同志共同为凤凰山保护区和万峰林场、红山林场、韩江林场、新安林场授“森林法官”工作室牌匾,并为“森林巡回法庭”进行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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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现场,潮安区人民法院凤凰山保护区、万峰林场“森林法官”工作室首场巡回审判正式拉开帷幕,“森林法官”公开开庭审理一宗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这是协作机制建立后敲响的潮州“第一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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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宋伟莉在致辞中指出,4家“森林法官”工作室在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等重点区域设立,将构建起集生态司法保护、生态法治教育、生态理念宣传、生态文化推广、生态修复治理等功能为一体的生态司法保护平台。依托森林法治工作室,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监督生态修复治理、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诉前磋商和司法确认等工作,进一步强化全流程生态司法保护。

  副市长、市副林长周茹茵指出,设立“森林法官”工作室,是潮州市践行“两山”理念、积极探索构建司法嵌入式林长制,以“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推深做实林长制和深化绿美潮州生态建设的创新举措。希望各国有林场与司法部门共同推动“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多元化,充分利用法官生态司法职能,让生态司法与林长制度深度融合,形成贯穿林业生态保护普法预防、违法惩治、修复监督等全过程的司法服务生态链条,形成森林资源保护的强大合力,服务好绿美潮州生态建设,让潮州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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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县区法院、法庭有关负责同志,潮安区分管林业工作领导,市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各国有林场和凤凰山自然保护区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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