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汕潮揭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的通知

2025-07-17 17:5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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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山师范学院,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科技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汕潮揭都市圈发展规划》工作部署,促进三市创新资源统筹与服务共享,汕潮揭三市科技行政部门联合汕头大学以汕头市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服务平台为基础,接入潮州、揭阳辖区内大型科研仪器信息,建设了汕潮揭大型仪器共享服务平台。现就推动汕潮揭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台简介

  汕潮揭大型仪器共享服务平台由汕潮揭三市科技行政部门联合汕头大学建设设立,平台主要收录整合汕头、潮州、揭阳三市辖区内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信息,为大型科研仪器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管理单位)和用户单位提供开放共享技术支持服务。平台具备用户注册、仪器检索、信息发布、分类导航、在线预约、服务管理以及统计分析等功能,实现用户单位和管理单位直接对接,能够全程体现服务过程。平台的设立将有力整合三市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的大型科研仪器资源,大大提高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的使用效率,促进各科研主体协同创新,强化各科研主体科技创新能力,为三市产业技术创新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平台功能及操作指引

  该平台由汕头大学运维管理,具备完善的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功能,主要包括:

  (一)需求单位:注册成功后可通过系统申请预约使用平台仪器设备等操作。

  (二)设备提供方(如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可通过平台完成仪器设备信息录入、使用管理、机时统计、收费标准发布等工作。

  具体操作指引请查阅附件或我局“潮州科技”微信公众号相关推文。

  三、工作要求

  (一)请管理单位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5〕347号)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深入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3〕2号)的要求,积极主动将科研仪器信息接入平台,实现资源开放共享。

  (二)鼓励管理单位将社会购置的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接入平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三)有仪器使用需求的单位,可登录平台查询设备信息并申请预约,充分利用跨区域科研资源。

  (四)请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科技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辖区内管理单位主动开放共享自有大型科研仪器,组织有需求的用户单位通过平台获取所需资源,共同推动汕潮揭科技创新资源高效利用。

  联系方式:市科技局科技合作科,2393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