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潮州市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综合应用示范工程补助金(第二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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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5 19:16
来源: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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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潮州市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

综合应用示范工程补助金(第二批)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落实《潮州市关于全面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的实施方案》,加快实施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LED产业项目“潮州市推广使用LED 照明产品综合应用示范工程”,现就申报2015年补助金(第二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条件

(一)公共道路LED照明

1、申报范围:2012年7月20日之后的全市LED公共道路照明改造工程

2、申报对象:LED公共道路照明改造工程主管单位

3、申报条件:改造工程按照规定和程序招标,已经竣工并通过验收;照明指标必须满足《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要求,且整体节电55%以上;照明产品必须是省LED标杆体系推荐目录产品;废旧灯具处置必须遵循回收利用和环保经济的原则。

4、补助标准:按照明灯具功率每瓦补助1.6元。本项采用“奖励性后补助”的方式给予支持。

(二)室内及城乡LED照明示范工程

1、申报范围:2012年7月20日之后的全市医院、学校等单位LED照明示范工程;城区使用LED路灯、景观灯的照明示范住宅小区;农村村道使用LED小功率路灯的照明示范乡村;其它的城乡LED照明示范工程。

2、申报对象:LED照明示范工程业主单位

3、申报条件:示范工程必须已经竣工;照明指标必须整体节电55%以上;照明产品原则上必须是省LED标杆体系推荐目录产品(需提供与灯具提供单位签订的供货意向协议);废旧灯具处置必须遵循回收利用和环保经济的原则。除照明示范乡村外,其余照明示范工程每个县区每个类型限不超过1项;市直单位每个单位申报照明示范工程限不超过1项。本专题优先资助采用我市企业生产的LED灯具项目。

4、资助标准:示范乡村按灯具费用全额资助;其它示范工程资助经费原则上不高于灯具费用,且每项最高不超过40万元。本项采用“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方式给予支持。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可以在https://www.chaozhou.gov.cn中国潮州政府网站或http://www.czsti.gov.cn潮州金科网下载,填写《潮州市推广使用LED 照明产品综合应用示范工程专项资金申请书》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 

三、申报程序 

遵循属地申报原则,市直单位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县区所属单位项目先向县区科技局申报,并会同县区财政局推荐,推荐申报项目材料汇总后送市科技局综合计划科(同时报推荐项目汇总表并加盖县区科技局、财政局公章),市科技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

四、申报时间及其它事项 

1、申报时间截至2016年1月26日前。

2、联系人及电话:    市科技局:许晨曦 2393559

市财政局:张克和 2396315

电子邮箱:2500015@qq.com

 

附件:潮州市推广使用LED 照明产品综合应用示范工程专项资金申请书(在https://www.chaozhou.gov.cn中国潮州政府网站或http://www.czsti.gov.cn潮州金科网下载)

 

 

 

 

 

 

潮州市科学技术局                      潮州市财政局

2015年12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