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中考部分考试科目分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中考部分考试科目分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0年委托省命题地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粤考院办〔2019〕98号)精神,为更好地与高考新方案对接,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21年起对我市中考部分科目分值进行相应调整。现将我局草拟的《中考部分考试科目分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10日。
请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czsjyjjyk@163.com。
附件:中考部分考试科目分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潮州市教育局
2020年9月1日
附件:
中考部分考试科目分值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关于适当调整我市中考考试科目设置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潮教字〔2016〕34号)规定,从2018年起我市中考总分为830分。随着我省高考新方案的出台,省教育考试院印发《关于2020年委托省命题地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粤考院办〔2019〕98号)对中考部分科目考试时长作了相应调整。为更好地与高考新方案对接,本着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21年起对我市中考部分科目分值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化学科目分值由100分调整为80分,思想品德科目分值由100分调整为80分,历史科目分值由40分调整为80分,其他科目和总分不变。调整后各科目分值和总分如下:语文、数学、英语3科分值各120分,物理科目分值100分,历史、化学、思想品德3科分值各80分,地理、生物2科分值各30分,体育科目分值70分,中考总分满分为8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