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中考考试科目的通知

2009-09-08 18:39
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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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教字[2009]5号
关于调整我市中考考试科目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广东省高考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方案的实施,现就调整我市中考考试科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科目和各科考试时间
(一)      考试科目
全市中考考试的科目调整为:文化科9科和体育科。文化科是: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政治(100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历史(40分)、地理(30分)、生物(30分),文化科总分为760分。体育科60分。
(二)      各科考试时间
语文120分钟、数学100分钟、英语90分钟,政治、物理、化学各80分钟,历史、地理、生物各40分钟。
二、实施时间
调整中考考试科目自2010年夏季开始实施。按初中课程计划的安排,初中学生分别在初二和初三修完9个学科的课程。因此,中考分两次进行,学生在初二参加的中考科目为:地理和生物,学生在初三参加的中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学生两次考试成绩合并作为中考文化科总成绩。2009-2010学年度的初三学生处于过渡阶段,中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等七科,地理和生物不列入考试科目,但仍按原来规定进行考查。2010-2011学年度初三学生在2009-2010学年度就读初二时参加地理和生物两个学科的中考考试,其成绩与2010-2011学年度中考七个学科成绩合并作为文化科总成绩。具体考试日期按市招生办的通知执行。经过二至三年的过渡,并结合高考的政策导向,我市将逐步调整历史、地理、生物三个学科的分值。
三、考务工作
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的报考条件、填报志愿、考场设置、
考试时间、录取程序等有关考务工作,按潮州市招委会和潮州市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体育科的具体考试工作按潮州市教育局关于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有关文件执行。
四、工作要求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有关学校要加强学习,提高
认识,明确调整中考考试科目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适应高考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认真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初中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针对历史、地理和生物三个学科教师缺乏的现象,及早做好教师队伍的招聘和调配工作,加强对教师的岗前培训。要广开渠道,加强宣传,把中考考试科目调整的文件精神贯彻到每所学校、每位教师、每位学生和家长,营造良好的内部和外部氛围,为2010年中考考试科目调整工作的顺利实施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二OO九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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