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教育厅《关于申报新建扩建100所中职学校和提升500所普通高中办学水平项目学校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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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1 19:10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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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教通[201142号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申报新建扩建100所中职

学校和提升500所普通高中办学水平

项目学校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有关高中阶段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新建扩建100所中职学校和提升500所普通高中办学水平项目学校的通知》(粤教职函[2011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项目学校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项目学校建设工作的领导

为了使项目学校建设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市将成立以卢淳杰副市长为组长,林喜君副秘书长、陈斌局长为副组长,市财政、建设、发改、规划、国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柯泓副局长为办公室主任,黄秋宏科长、陈千瑞科长为副主任,李粤斌副主任科员,陈华坚科员等为办公室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全面指导、落实全市项目学校建设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学校建设规划、政策制度、经费投入、舆论宣传等有关工作。各县区和有关项目学校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指定一名项目学校建设联络人,保证项目学校建设工作的落实。

二、认真规划,抓紧做好项目学校申报工作

各县区要根据省的要求,结合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抓住机遇,拓展思路,充分论证,科学规划,通过项目学校的建设,进一步调整优化普通高中学校布局结构,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办学水平。具体项目学校建设申报任务见附件二、三。

三、认真负责,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各县区及相关学校要深刻领会省的文件精神,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在时间短、任务繁重的情况下,落实专人负责,按时按质做好项目学校的申报工作。项目学校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包括县区和项目学校)成员名单、项目联络人、《新建扩建100所中职学校项目申报书》(一式二份)、《潮州市新建扩建中职学校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潮州市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项目学校县区汇总表》(一式一份)于34日前上报市教育局教育科。

附:1、粤教职函[201120

    2、潮州市新建扩建中职学校任务分解表

  3、潮州市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项目学校任务分解表

  4、潮州市新建扩建中职学校项目汇总表

  5、潮州市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项目学校县区汇总表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