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落实2016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工作措施

2016-09-09 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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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落实2016 年政务公开工作

要点的工作措施

 

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2 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层面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府办公厅印发了《2016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强化责任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在此基础上,市政府办印发了《潮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时间节点,工作措施,落实具体工作要求。为落实上级要求,按时完成各项任务,有序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特制订本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为指导,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教育管理体制,促进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任务要求

(一)3月底前公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2016年中考的报考条件;

(二)11月底前公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2017年高考的报考条件。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机制,明确责任。由分管政务公开的副局长牵头负责,局办公室、招生办、装备中心等相关责任科室协调配合,抓好我局2016 年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

(二)落实任务,按时公开。招生办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整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高考的报考条件,形成书面材料;由装备中心按照任务时限要求,通过潮州教育信息网,及时公开报考条件书面材料;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跟进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报送工作进度。

(三)加强督查,完善考核。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督查考核机制。以局班子会为载体,局主要领导不定期听取分管领导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汇报。同时,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将作为重点内容,纳入相关责任科室、责任人2016年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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