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潮州市“书香校园”评选结果的通报

2012-12-20 17:51
来源:潮教通【2012】3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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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教通【2012392

 

关于2012年潮州市“书香校园”评选结果的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在全市中小学倡导读书学习的文明风尚,进一步推动我市广大师生培养“好读书、会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大力营造知书达理、好学求进的校园书香氛围,为教师专业发展、学生健康成长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根据《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2年广东省“千万少年快乐阅读”系列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潮教通【2012138号)精神,全市中小学积极开展了创建“书香校园”评选系列活动。经学校自评和申报,由县、区教育局初评和推荐,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评审和局领导决定,现授予枫溪区枫二小学和枫溪区长美小学两所学校为2012年潮州市“书香校园”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学校再接再厉,紧扣教育教学工作和德育活动实践,继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为学生健康成长、构建温馨和谐的育人环境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开展“书香校园”评选活动是“书香岭南”全民读书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之一,各县、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书香校园”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向师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要树立品牌意识和特色意识,创建具有区域特色和学校品牌的校园文化成果,积极地做好创建“书香校园”申报和推荐工作。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关于2012年潮州市“书香校园”评选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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