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师德教育禁止有偿家教的意见
潮教字[2007]39号
关于加强师德教育禁止有偿家教的意见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遏制“有偿家教”不良行为,推进依法治教,树立教育行业良好风气,维护教育教学正常秩序,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师德教育,狠抓家教问题,增强教师从教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近年来,我市教育行政部门一直把师德建设摆在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狠抓师德教育,坚持把师德建设与行风建设、校风建设、师风建设结合起来,大力开展以“立高尚师德,树教育新风”为主题的“师德教育学习周”和“师德教育行动月”活动,取得较好成效。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涌现出一大批像饶裕亮一样的优秀教师,他们的敬业精神和工作业绩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肯定,为我市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必须看到,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广大群众对子女“读好书”、“读好学校”的愿望越来越强烈。这对教师队伍的素质,尤其是对职业道德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当前,由于受社会转型期负面因素的影响,出现个别教师受经济效益的驱动,违背师德要求,私自搞“有偿家教”,造成师生关系商业化,这既增加家长经济负担,又加重学生课业负担,成为社会焦点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对此,市教育局多次强调,坚决反对这种不利于巩固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不良行为,明确规定教师不得进行有偿课外辅导,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为从根本上解决“有偿家教”问题,必须突出抓好廉洁从教的师德教育,并采取措施予以整顿纠正,确保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通过教育、宣传、整顿,使广大教师认识到,廉洁从教是社会选择教师的人格条件,教师廉洁公正才能在人格上具有为师的资格。为师不廉,教师就不具有在道德上的感召力,就不能在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上给予正确的示范引导。因此,要深入剖析“有偿家教”行为的危害性,加强对家教问题的管理和教育,提高广大教师抵制不良风气的自觉性,增强教师从教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履行教师的职责,一心一意做好本职工作,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二、推进廉洁从教,禁止有偿家教的主要措施
廉洁从教是师德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坚持正面宣传教育,把开展廉洁从教教育活动,采取得力措施遏制“有偿家教”不良行为作为师德教育的工作重点抓好。具体从五个方面工作狠抓落实。
1、加强廉洁从教的师德教育。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属各学校要把遏制“有偿家教”不良行为作为“师德教育学习周”和“师德教育行动月”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学习贯彻《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师德师风评议活动,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要在教师中开展“三自查”活动,一查有无从事“有偿家教”,二查有无给他人介绍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三查有无暗示学生接受家教,或向学生推销课外辅导资料、复习资料等。各学校要制订相应的处理办法。
2、强化学校人事考核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的管理,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建立“教师评教师,学生和家长评教师,学校领导评教师,业绩量化考核”的“三评一量化”评价监督机制,考评结果与教师的评优、评先、晋级、晋职及工资直接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学校校长要重视考核教师廉洁从教行为,把考核工作作为管理教师的得力手段,要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不允许把评优评先作为送人情的手段,杜绝干好干坏一个样,杜绝评优评先轮流转的陈旧观念。校长要严格把关,对学校教师中违规搞“有偿家教”者,一经查实,要在当年度考核中取消当事人评优、评先、晋级、晋职的资格,并通报批评。对屡教不改,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的,将做出转岗、缓聘或解聘的处理。
3、加强学校教学管理。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学校要加大对中小学教学管理的督导和检查,特别是要对省教育厅印发的《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规范(试行)》(粤教基[2007]37号)和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潮教字[2006]47号)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教师利用自修课、课外时间、节假日进行大面积补课的,一律勒令停止,予以严肃查处,并进行通报批评。高中阶段学校确需组织教师在课外或寒暑假时段为学生集体补课的,要将情况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并按规定手续办理。要严格教学过程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师备课、教学质量检查、家庭作业布置与批改等制度的建设,引导教师重视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按时按质完成教学任务。要严格控制公办教师受聘于民办学校兼职。民办学校需聘用公办学校教师的,必须通过受聘教师所在学校同意,以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正常秩序。
4、推进教育行风建设。教育行政部门要针对群众来信、来访的热点问题,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有偿家教”或“补课”等问题,认真开展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做出处理。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教师管理和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树立优良校风,维护教育的良好形象。
5、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廉洁从教的监督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履行职责,行使监督职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局长信箱”,各学校要设立“校长信箱”,公开举报电话,让教师互相监督,让学生和家长参与监督,形成强而有力的舆论监督,共同维护群众利益。
三、工作要求
推进教师队伍廉洁从教,遏制“有偿家教”不良行为,必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常抓不懈。各中小学校校长要负起禁止“有偿家教”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严肃家教管理。要不断完善师德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从管理和制度执行上预防和杜绝教师队伍中违规行为的发生,努力建设一支爱岗、敬业、廉洁的教师队伍,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和谐健康发展,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本《意见》精神贯彻落实到各中小学校,要对“有偿家教”问题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督查。市直属各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向市教育局上报“有偿家教”的自查报告。市教育局将采取抽查、评议及听取汇报等形式开展专项督查。对检查中违反规定的责任人要进行通报并追究其责任。
市教育局原下发的《关于加强师德建设规范家教管理的意见》(潮教字[2002]52号)自本《意见》实施之日起废止。
以上意见,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