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潮州市利用“继教网”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实施方案 》的通知

2010-10-15 16:27
来源:潮教字[2005]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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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教字[200570

 

关于印发《潮州市利用“继教网”开展新一轮

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各有关学校: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 ,为了加快我市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工作,推进教师培训体系、模式、方法、手段的改革,构建适合教师需要的培训体系。现将《潮州市利用“继教网”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在本学期放寒假之前组织教师报名,并将报名情况和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市教育局人事科反映。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抄送:广东省教育厅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各培训基地。

 

潮州市利用“继教网”开展新一轮

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计划(20052007年)》,为了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快捷、便利、有效地开展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网络优势,提高教师继续教育的质量,全面提升潮州市教师的整体素质,经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为方向,以提高教师继续教育质量为目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我市现有教师继续教育模式,引进并充分利用全国的优质资源培训教师,使集中面授、校本研训、教师自主学习有机结合,实现学科水平与教育水平同步提升,探索一条符合潮州市实际的教师继续教育新路子。                                                     

二、远程培训目标

(一)建立和完善适应潮州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现代化教师远程教育制度,形成较完善的现代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学习体系,积极探索通过现代化远程教育手段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有效运行机制和模式。

(二)构建以“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为依托,潮州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为主体,县区教师培训机构为基地,使“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与潮州教育相融通,学历与非学历教育相沟通,现代远程教育与传统教育相结合的开放灵活的潮州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

(三)实现共建共享的资源开发体系。“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依据国家开发项目和以全国专家为主体,进行国家资源开发,潮州市教师培训中心依托我省师范院校的专教授、省市教研员和中小学一线优秀骨干教师开发地方资源,形成可满足 我市中小学教师培训需要的教师教育资源库。

(四)探索远程培训、传统培训、校本培训、教师自主学习相结合,“人网”、“地网”、“天网”相结合的特点与规律,逐步建立我市中小学教师终身教育体系。

三、 组织管理

(一)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市教师远程培训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潮州市中小学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设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负责全市教师远程培训试点工作的日常业务管理并对各县、区“中小学教师远程学习工作站”的业务管理和指导。

1.依托全国“继教网”教学教务管理平台,建立教师培训、教学管理、学籍管理、教师评价和成绩考核等系列规章制度。制定远程培训教学计划,确定课程、学时和学分。

2. 负责对外发布信息,申报、审查、签署协议、进行阶段检查和工作验收。

3.在我市原有“教师库”的基础上建立学科组和辅导教师队伍。

4. 对试点工作实施全程跟踪,掌握试点进展动态,保证“下达”、“上传”的始终畅通。

5. 积极协助解决试点工作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市“继教”领导小组汇报,使问题能迅速得到解决。

6. 应加强调研工作,适时掌握试点工作运行状况,使试点工作始终能在高水平上运行。

7. 完成市“继教”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各县、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本县区教师远程培训试点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并在原教师培训基地建立“中小学教师远程学习工作站” ,形成完整的潮州市教师培训网络体系。各县区“中小学教师远程学习工作站”负责所属学员注册、发放学习卡、课程辅导等组织和管理工作。

(三)各学校应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组织机构,每学期向县区“中小学教师远程学习工作站”承报名单备案,市属学校向市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承报。

(四)“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为中小学校进行校本培训和教师自主培训提供丰富的教改信息和优秀的网上培训资源。

(五)“市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和县区“中小学教师远程学习工作站”,负责指导参加培训的学员使用学习卡在初次上网时完成网上注册,并在培训过程中通过“继教网”管理平台随时监视学员学习情况,“继教网”将为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提供每个学员的上网学时、网上交流记录、作业提交记录、考核情况记录等信息,供试点学校和市中小学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随时查询。

(六)按照教育部的规定 “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的远程培训应纳入地方规划与培训之中,承认课程、学时、学分。潮州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培训课程、学时、学分并记入《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册》。

四、学习辅导模式

(一)有组织的远程学习。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根据计划负责为学员选定学习课程,指定学习内容,制定学习计划,组织答疑,负责考核,记入继续教育学分。

(二)自发远程学习。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向学员推荐远程学习课程,学员根据自身需要和时间安排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学习,并由主管部门根据管理平台的记录和提交作业情况折合、记入继续教育学分。

(三)校本研训。学校组织开展的以提高教师教育能力和业务水平为目的的教研活动和校本培训,报请所属教研室、电教站及师训机构审查认定记入相应的继续教育学分。

(四)远程教研指导。利用“继教网”对 教师开展有针对性的网上教研指导并组织网上交流,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五、 质量监控 

各县区“中小学教师远程学习工作站”要对远程培训过程做好质量监控,包括学习过程抽查,利用“继教网”平台监控,完善作业考核机制和奖励机制。市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协同“继教网” 全程跟踪培训过程,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

六、 课程资源

(一)国家课程。国家立项开发的国家级资源,由“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负责提供;

(二)省级资源。由省资源中心负责提供;

(三)地方课程。由潮州市教师培训中心负责组织我省市专家、名师、名校长共同开发。由“潮州市中小学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负责提供;

(四)校本课程。“潮州市中小学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负责我市校本资源搜集,搜集我市校本培训过程中的优秀课例、课件等资源,汇集整理形成新的资源。

七、可持续发展机制

(一)政策支持。要坚持以各级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的原则。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重视此次远程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开展培训工作期间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二)资金的筹划。各县区应将教师培训经费纳入教育事业经常性支出渠道,建立教师培训经费的保障机制。 积极探索和逐步形成政府、学校和个人分担培训经费的新机制,确保新一轮我市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任务的落实。 参训教师每人持一学习卡,每卡每年收费80 ,费用可按任职单位、参训教师11比例落实。

(三)辅导教师的组织与培训。“潮州市中小学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负责挑选建立辅导教师队伍,组织网上辅导答疑,同时利用远程和集中面授的方式为教师教育师资薄弱的地区培养一支能够胜任远程教师培训的师资队伍。

(四)资源的发展与组织。总网资源、地方资源、校本资源不断转化,相互带动、共建共享、滚动发展。

(五)各县区本着先试点再铺开的原则逐步扩大培训范围。

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是新时期加强和改革教师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建立教师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组织的需要,是全面提高教师素质,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 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大投入,加快校园网的建设,精心组织实施,力争在20071月前,我市绝大部分中小学教师都能参加远程培训,确保完成新一轮我市教师培训工作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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