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潮州市金山实验学校等十二所学校为潮州市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的通知

2016-03-02 17:34
来源:潮教字[2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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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教字[2006]2号


关于批准潮州市金山实验学校等十二所学校

为潮州市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根据县、区教育局和市直有关学校的申请,市教育局近期组织检查评估组对潮州市金山实验学校等单位进行市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的评估。根据评估情况,经市教育局局长会议研究,批准潮州市金山实验学校、潮安县实验学校、潮安县庵埠华侨中学、潮安县庵埠镇凤岐小学、饶平师范实验中学、饶平县田家炳实验中学、饶平县上饶中学、湘桥区南春中学、湘桥区城南初级中学、湘桥区城基初级中学、枫溪区崇礼中学、枫溪区枫一小学为潮州市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现予公布。希望各办学单位根据评估组的反馈意见,积极运用现代教育思想和理论,在学校信息化建设、软件资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现代教育技术的实验研究和教学应用方面取得更好成绩,切实发挥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的窗口示范和辐射作用,进一步推动我市教育现代化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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