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网约车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网约车平台公司:
近期省内外发生了多起顺风车、网约车交通安全事故,为我市网约车行业安全生产敲响警钟。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好网约车安全管理的通知》(粤交运字[2024]104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网约车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网约车平台公司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开展驾驶员岗前教育培训考核,确保驾驶员掌握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要强化对驾驶员疲劳驾驶、超速超员、分心驾驶等行为的约束措施,充分利用网约车平台信息技术优势,加大网约车动态监控抽查频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第一时间向驾驶员推送警示提醒,并按照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二、切实提升平台线下安全管理能力
各网约车平台公司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两类关键人员”)要按规定通过安全考核,持证上岗;相关管理人员要在岗履职并及时处理各类事务;人员调整要及时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因生产需要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及时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换发经营许可证。各平台公司要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驾驶员安全培训工作,提升驾驶员安全能力素养,并如实记录培训情况;要开展人文关怀,有效解决驾驶员合理诉求。
三、持续督导平台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通过开展日常检查、专项督查、联合巡查等方式,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线下服务能力不足、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安全教育培训弄虚作假的网约车平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理。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创新执法手段,对驾驶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查处,坚决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坚持“一案双查”,维护出租汽车行业各方权益。
潮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