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陈荣光)
2024-05-31 17:1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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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荣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我局查处你使用粤U0R283小型轿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一案(案件编号:445100202400089),我局制作《催告书》(粤潮交催[2024]00253号),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见公告后,到潮州市交通运输局违章处理中心(地址:潮州市城新西路新南路1号,电话:0768-2295567)处理。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可向我局进行陈述或申辩,我局将依法核实。
特此公告。
潮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