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2024-05-29 17:1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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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聚岩隆运输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我局查处你公司的二宗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车牌号闽DG6200(粤潮交催〔2024〕00362号)、闽DH2533(粤潮交催〔2024〕00359号)二份催告书,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涉案当事人见公告后,到潮州市交通运输局违章处理中心(地址:潮州市城新西路新南路1号,电话:0768-2295567)处理。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可向我局进行陈述或申辩,我局将依法核实。
特此公告。
潮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