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潮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12-07 08:3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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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10月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交通运输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察。2023年2月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深化认识,迅速部署。局党组高度重视,严格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迅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讨论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整改措施,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科室的具体问题整改,系统推进整改落实;相关职能科室的负责同志任组员,对反馈意见中涉及本科室问题,进一步细化具体工作事项,举一反三,落实整改,形成上下联动、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细化方案,明确方向。以问题为导向,落实倒逼机制,有条不紊推进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具体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等,形成整改台账,集中力量落实整改工作。 

  (四)督促指导,推动整改。在整改过程中开展落实情况“回头看”,要求整改台账每月更新报送,适时对各科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等情况,通过约谈加强督促,倒逼整改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五)建章立制,巩固成果。坚持纠建并举、破立并进,针对典型问题、容易犯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根据巡察反馈意见,通过健全乡村振兴领导机制、压实专项资金监管责任、强化专项资金监管力度、严格开展现场督查、完善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局机关纪委建设等一系列工作举措,全力推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方面

  1.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中央一号文件、省委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作为局党组的必修课,深刻领会乡村振兴工作要义,准确把握实践要求,形成贯彻落实的强大合力。

  2.切实加强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一是健全乡村振兴工作领导机制。成立潮州市交通运输局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任成员,明确分工、夯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乡村振兴工作的领导。二是统筹好交通强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城市公交与农村客运服务各项工作,主动与各相关部门横向协调,与县区、乡镇政府纵向联动,合力推动交通领域乡村振兴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重申“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则,明确“三重一大”的主要内容、决策程序等,对专项资金的分配、下达,严格经局党组在规定用途内集体讨论决定安排支出,进一步严格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把局党组的领导落实到交通领域乡村振兴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各环节。

  4.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建设。一是加强计划管理工作,编制明细项目计划纳入省项目计划库,强化项目实施管理。二是实施一项目一清单制度。在“四好农村公路”、农村危桥改造、安防工程等各项年度任务分解下达的同时,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要素。三是强化检查指导,掌握进度情况,协助责任单位解决碰到的实际困难,确保年度任务按期完成。

  5.强化对县区涉农资金预算执行的指导监管。严格对县区交通涉农资金支出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切实加强交通涉农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压实县区农村公路建设主体责任,将省、市下达的个别未完工项目列为重点督促指导对象,落实专人跟进,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计划任务。

  (二)关于压实专项资金主管监管责任方面

  1.加强对县区的指导督促力度,提升项目入库工作质效。严格对各县区2023年涉农资金申请入库的项目进行把关,加强对各县区项目的前期谋划指导,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成熟度,提升入库通过率;严格项目审核,不符合入库条件的项目不予入库。

  2.加快推进涉农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加强对各县区预算执行、资金落实的业务指导,提前项目谋划,加紧推进项目实施。二是对2023年已申请并通过的涉农项目,按省下达的任务确定建设项目后,安排专人跟进督导各县区项目建设进度。三是要求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加强与当地财政部门沟通,按程序及时请款,加快项目资金支付。四是组织开展交通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及时掌握交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一步强化交通资金监管,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

  3.强化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专项资金规范有效使用。一是加强资金细化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下达县区的资金,有明确项目的,要求按项目实施;没有明确项目的,要求县区对下达的资金细化,编制使用计划报我局备案,确保专款专用。二是坚持计划引领、靶向精准的资金使用原则,科学合理谋划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做实项目前期调研与论证,严格项目筛选、审核把关,确保资金安排与项目紧密衔接,坚决杜绝有资金没项目、有项目没资金的情况。三是坚持全覆盖、全过程监督的资金管理原则。对下属单位、下级交通主管部门涉及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拨付、支付情况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跟踪监督,全面防范违规使用资金、资金拨付不及时、预算执行缓慢、资金滞留闲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

  4.增强为民利民、助农兴农意识,全力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压实县区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要求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加强现场质量监督和管理,对于技术难度较大的农村公路项目,派员参与并指导县区主管部门实施监督。增强为民办实事意识,及时处理农村公路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1.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交通运输保障。一是局党组将全面从严治党与交通运输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召开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局党组会研究部署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工作,助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2.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扎实筑牢廉洁防线。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印发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局党组、党组书记、各班子成员、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局党组书记与各班子成员、各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责任。

  3.聚焦关键环节,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在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各直属事业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及关键岗位人员范围内,围绕行政决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人事任免、财务管理、工程建设等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从个人、科室、直属单位“三个层次”,通过全面排查思想道德、岗位职责、权力(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潜在的廉政风险,进一步强化对系统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长效可靠的廉政风险防范体系。

  4.健全完善机关纪委运行制度。一是完善议事制度,定期召开机关纪委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研究讨论决定重大工作事项。二是将乡村振兴领域的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机关纪委会议研究部署事项,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23年局机关纪委重点工作任务,并对加强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监管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5.充分发挥机关纪委职能作用,加强对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各环节和领导干部、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监督,确保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局机关纪委不断加强对乡村振兴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的专项监督,聚焦项目推进、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工作,及时跟进、靠前监督,全面掌握乡村振兴工作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和堵点难点,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确保推进2023年乡村振兴相关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6.加强作风建设,着力破解工作作风漂浮问题。一是结合打好“干部思想作风转变”战役,开展个人对照查摆整改工作,推行岗位责任制、逐月考核制,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大力整治作风漂浮问题,激发干部队伍精气神。二是加强审核把关,规范文件、材料审核签收流程,完善业务科室初审、相关科室会签、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签、主要领导签发的流程。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交通运输工作的各个环节,持续全面彻底整改,优化巡察成果运用,努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我市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是持续抓好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以迎难而上的饱满斗志、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真抓实干的实际行动,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阶段性完成并需长期坚持的事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全部整改到位;对集中整改期内未完成全面整改的问题,将盯紧盯严、抓好抓实,确保按预期目标落实整改。

  二是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标本兼治、建章立制,在深入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和预防,针对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积极探索和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进而推动“顽固”问题得到有效根治,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不断增强治理实效。

  三是深化整改成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成果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交通运输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扎实抓好重大工作的贯彻落实,推动全市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768-2295984;邮政信箱:潮州市城新西路中段市交通运输局、邮政编码:521000;电子邮箱:czjtdwb@126.com)。也可径向市委巡察办反映,电话:0768-2132335。


中共潮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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