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2023-10-10 17:5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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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建:

  你于2023年04月25日涉嫌使用粤UU6299运输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一案,本机关于2023年09月18日作出《违法行为通知书》(粤潮交违通[2023]00850号)并依法向你送达,拟处罚款伍佰元整(500元),以《非现场检测单》、监测点抓拍图片等证据为证。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如对该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核实。

  特此公告。


潮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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