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自律公约》的通知

2023-08-01 18:1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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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网约车平台公司、各出租汽车企业:

  现将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自律公约》的通知(粤公交协〔2023〕25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网约车平台应自觉遵守《广东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自律公约》约定,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把车辆和驾驶员注册关,确保新增运力车辆和驾驶员出车百分百合规,逐步提高历史运力车辆和驾驶员合规率。

  二、各网约车平台要落实道路运输经营主体责任,保障驾驶员和乘客合法权益。明确收入分配规则,实现定价规则透明化、计价过程和抽成阳光化。明确服务项目和质量承诺,畅通客服服务并按监管部门要求的时限处理完毕。

  三、各网约车平台之间要合理确定运价标准,反对非法经营、恶意压价和低价竞销,共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四、各网约车平台应规范驾驶员从业行为,提高驾驶员文明服务意识,严格执行《广东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不良行为名单制度》相关规定,对纳入不良行为名单数据库的驾驶员,实行全行业共享共治。

  (一)纳入不良行为名单的惩戒措施

  纳入A类不良行为名单的驾驶员,各平台应承诺永不录用、永不合作;对纳入B类不良行为的驾驶员,各平台应采取至少1年不合作措施。

  (二)不良行为名单推送方式

  行业监管部门、平台企业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发现驾驶员存在 A类、B类不良行为的,可将相关信息和佐证材料,推送至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出租租赁汽车分会专用邮箱(xiehuixinxi@163.com)推送给协会指定人员。

  (三)对不按《广东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不良行为名单制度》执行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将由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报告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附件:关于转发《广东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自律公约》的通知.pdf



  潮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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