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州市2021年度农村水路客运油价直接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农村水路客(渡)运油价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粤交【2021】12号)的要求,现将《潮州市2021年度农村水路客运油价直接补贴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联系电话:0768-2290102;
电子邮箱:czjtsy@163.com。
潮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1日
潮州市2021年度农村水路客运油价直接补贴资金分配方案
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农村水路油价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粤交水〔2022〕201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2021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22〕30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农村水路客运实际情况,制订本分配方案。
一、补助资金下达情况
2021年度渡船油价直接补贴资金为93.46万元(不含直管县),其中以船舶为单位补贴渡工劳务费用32.40万元,以船舶综合客位数为单位补贴燃油费用61.06万元。
二、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农村水路客(渡)运油价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粤交〔2021〕12号)有关规定,渡船油价直接补贴由渡工劳务费用和燃油费用两部分组成。单船补贴劳务费用金额等于每月补贴标准乘以12,再乘以运营调节系数,其中义渡船舶单船每月补贴2000元,非义渡船舶单船每月补贴1000元。补贴燃油费用由单船综合客位数在全省运营渡船综合客位数的占比决定。单船综合客位数由渡船载客定额、运营系数、地区调节系数、义渡调节系数和安全生产系数决定。
本年度我市(不含直管县)取得补助资格的渡船22艘,核定综合客位数1437个,补助金额93.46万元(其中渡工劳务费用32.40万元、渡船用油补贴61.06万元)。(详见附表)
附件:潮州市(不含直管县)2021年度农村水路客运油价直接补贴资金总表及分配明细表.xls